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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进一步规范雁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本系统内信息在党政门户网站更新及时、准确、全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区党政门户网站中雁峰要闻、部门动态等相关栏目信息原则上与雁峰手机报内容保持一致。
二、需在区党政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含工作动态、公示、通知信息等),所涉及的部门或其单位负责人须对公开内容及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在《上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上签字后,将审查表及拟发布的信息纸质稿一并送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经过审核通过后才在网站予以发布。
三、凡涉及重大工作、敏感问题的信息,信息涉及的单位或部门须呈送局领导审核签发;对涉及全区的重要活动、会议等信息,须报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才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