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数据局 > 规划计划
根据衡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雁公开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逐步突破”的原则,对两批共22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推行跨域办理、异地可办、全区通办。到 2020 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跨域通办;到2021 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升级“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网上办理平台,实行跨域通办事项“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转办、即办件前台办结、承诺件属地办结、统一快递出件”的综合受理模式,实行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办理”。
二、改革内容
跨域通办是指打破地域限制,探索实现雁峰区范围内企业和群众可在全区任意“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灵活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跨域通办事项施行“异地受理、属地办理”,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就近向本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由综合窗口代替申请人传递至属地,实现“线上跑”、“代办跑”或“快递跑”,办结后办事企业和群众在综合窗口自取审批结果,也可选择“快递送达”。
三、改革任务
(一)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升级“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推进平台标准化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确保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申请材料等信息实时传递、无缝对接。有效汇聚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实时自动归集政务服务数据,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跨区域办结。(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
(二)建立综合受理窗口。依托“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转办、即办件前台办结、承诺件属地办结、统一快递出件”的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综合窗口前台受理人员业务水平,即区直各相关部门应负责前台受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前台受理人员业务娴熟、办“事”流畅。前台受理人员应对照标准化业务办理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打印“一次性告知单”,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清单;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应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网上办理平台,并传送至属地综合窗口受理;属地综合窗口应及时接收申请材料,经分类后转办至相关经办单位;属地经办单位应按照审批分类管理原则完成事项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网上反馈至属地综合窗口;属地综合窗口应将审批结果电话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异地自取审批结果,也可选择异地综合窗口快递送达至申请人,快递送达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
(三)编制事项目录。以“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120项“事”和第二批100项“事”为基础,按“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逐项梳理目前可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确保“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应上尽上”。对“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新增可办理事项实时增项。(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
(四)事项办理标准化。以群众和企业“事”办好为标准,做好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的“减法”,缩短“办事链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流程“最简化”。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即“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编码相同、事项名称相同、办理流程相同”,进一步加强办理事项实施清单梳理,逐项比对“线上”“线下”两端办理事项,确保“三级四同”,全区同一事项跨域可办;迅速整改存量错误字段,填报新增事项实施清单,确保实施清单“零差错”。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
(五)优化智能导办。实现申请人“事”会办、开心办。认真分析每件“事”的办理情形和审批要求,确保办理情形与审批要求、申报资料有机对应和准确匹配,防止申请人办“事”难、不会办。推进办事平台智能升级,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增强群众体验感,实现办事指南智能生成,让申请人明明白白办“事”。推进全程客服建设,将12345客服号嵌入办事系统,贯穿于网上办事全过程,群众办理过程中可随时咨询。(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7月初启动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线下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网上办理平台办理。
(二)督查评估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结合“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实际,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举措。区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对全区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并不断深入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网上办理平台、“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综合受理窗口,梳理事项目录。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镇(街道)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区财政局:负责“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经费支持,并充分保障“快递送达”所需经费到位。
(三)区直相关部门、驻区市管各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网上办理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负责承接完成“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综合受理平台和网上办理平台交办有关审批任务。
(四)各镇(街道):负责加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是我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各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班,高度重视,切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稳步开展,切实落实,完全落地。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做好平台数据录入、事项“三级四同”、窗口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夯实改革基础。健全完善申请材料交接管理制度和台账,各申报材料流转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强化考核。“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改革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协调配合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督办后整改不力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雁峰区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事项清单
附件1:
雁峰区第一批跨域通办事项清单联办(46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注(可办)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注(不可办) |
1 | 我要开商场超市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1 | 我要开医疗器械店 | |
2 | 我要开便利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2 | 我要办危险化学品经营 | |
3 | 我要开水果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3 | 我要开粮食收购站 | |
4 |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 联办 | 4 | 我要开兽药店 | |
5 |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 | 郊区可办 | 5 | 我要办理工程建设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 |
6 | 我要开饭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6 | 我要办理工程建设许可 | |
7 | 我要开小餐馆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7 | 我要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 |
8 | 我要开面包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8 | 我要办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 | |
9 | 我要开饮品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9 | 我要开旅行社 | |
10 | 我要开茶楼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10 | 我要办建筑业企业资质 | |
11 | 我要开粉面馆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11 | 我要办建筑业资质企业 | |
12 | 我要开KTV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12 | 我要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
13 | 我要经营足浴、洗浴场所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13 | 我要开房地产开发公司 | |
14 | 我要开理发店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
15 | 我要开美容院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
16 | 我要开健身馆 | 联办 (50平方以下能) | |||
17 |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 | 联办 | |||
18 | 我要开干洗店 | 联办 | |||
19 | 我要开洗车行 | 联办 | |||
20 | 我要办种子生产经营 | 联办 | |||
21 | 我要开花店 | 联办 | |||
22 | 我要开服装店 | 联办 | |||
23 | 我要开日用化妆品店 | 联办 | |||
24 | 我要开建材五金销售 | 联办 | |||
25 | 我要开母婴护理中心 | 联办 | |||
26 | 我要开家政公司 | 联办 | |||
27 | 我要开婚庆礼仪服务中心 | 联办 | |||
28 | 我要开照相馆 | 联办 | |||
29 | 我要开打字复印店 | 联办 | |||
30 | 我要开快递公司 | 联办 | |||
31 | 我要开手机维修店 | 联办 | |||
32 | 我要开电脑维修店 | 联办 | |||
33 | 我要开二手车行 | 联办 | |||
34 | 我要开房产中介机构 | 联办 | |||
35 | 我要开物业公司 | 联办 | |||
36 | 我要开木材加工厂 | 联办 | |||
37 | 我要开废品回收站 | 只收废品可以 | |||
38 | 我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 联办 | |||
39 | 我要开奶茶店 | 联办 | |||
40 | 我要注销企业 | 联办 | |||
41 | 我要开书店 | 联办 | |||
42 | 我要开广告公司 | 联办 | |||
43 | 我要开药店 | 联办 | |||
44 | 我要开机动车维修店 | 联办 | |||
45 | 我要开畜牧养殖场 | 联办 | |||
46 | 我要办种猪场 | 联办 |
附件2
雁峰区第一批跨域通办事项清单个人(3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注(可办)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注(不可办) |
1 |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 1 | 我要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
2 | 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2 | 我要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证 | ||
3 | 我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 3 | 我要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
4 | 我要设立慈善组织 | 4 | 我要办理新车上牌 | ||
5 | 我要补领营业执照 | 5 | 我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 ||
6 |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6 | 我要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
7 | 我要领取养老保险 | 7 | 我要申请机动车临时号 | ||
8 | 我要办理老年优待证 | 8 | 我要开展公开募捐 | 需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同意 | |
9 | 我要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 9 | 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 ||
10 | 我要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0 | 我要办理社保卡 | ||
11 | 我要领取殡葬费用 | ||||
12 | 我要办理结婚登记 | ||||
13 | 我要办理离婚登记 | ||||
14 | 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 | ||||
15 | 我要申请临时救助资金 | ||||
16 |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
17 | 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 困难人员补助 | ||||
18 | 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 ||||
19 | 我要办理失业登记 | ||||
20 | 我要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动 | ||||
21 | 我要办理不动产登记 | ||||
22 | 我要办理生育证 | ||||
23 | 我要生二孩 | ||||
24 | 我要办新生儿落户 | ||||
25 | 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
26 |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 | ||||
27 | 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 ||||
28 | 我要办理身份证 | ||||
29 | 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 ||||
30 | 我要出国办理护照 | ||||
31 | 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