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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解决中介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打造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去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清理公布了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1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总则、入驻服务、交易流程、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方面,制定了33条规定内容。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界定了相关概念定义和实施范围,明确了管理、运行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为入驻服务,明确了中介机构、委托人的条件要求和入驻步骤;第三章为交易流程,从选取需求公告发布、中介机构报名,到选取方式、选取结果、合同签订、成果备存、费用支付、服务质量评价,以全链条、全流程顺序明确了相关规定;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信用监管、投诉处理、追责处理等内容;第五章为附则,对生效时间进行了明确。

《办法》既借鉴吸纳了先行先试省份经验,又结合我省实际有所创新:一是在平台建设上,坚持全省一盘棋,防止多头重复建设。按照“一个平台、全省共用、分级实施”的原则,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超市,省、市、县分级进行管理,实现统一平台支撑、统一入驻服务、统一事项管理、统一网上交易、统一投诉处理、统一信用监管,彻底解决平台多、入口多、标准不统一、进驻程序复杂等问题;二是在机构入驻上,坚持常态开放、动态入驻,面向全国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开放,解决中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地方保护和服务垄断等问题;三是在监督管理上,坚持日常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全省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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