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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回访对象
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过业务的企业群众(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回访内容
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或咨询业务时,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规范服务、政务公开,以及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方面的情况,并听取申请人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实施主体
政务服务工作回访由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窗口人员实时回访与首席代表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回访方式(每月随机回访50人次)
(一)电话回访。通过电话随机抽取已办结业务的申请人进行直接沟通,达到多方面信息收集的目的。
(二)现场回访。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向申请人发放问卷调查进行回访,收集申请人反馈的信息。
(三)网络回访。利用网络手段,对申请人开展方便、快捷、全面的回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进驻单位要高度重视回访工作,把回访工作作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回访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按照每月初对上一个月的办件进行回访的时间要求,扎实开展回访工作。
(二)规范回访行为。工作人员在回访中必须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每次回访都要认真填写回访单,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整改,对申请人在回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回访单等相关回访资料要及时存档,并妥善保管。
六、结果运用
(一)通报反馈。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抽查回访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将其作为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纳入年度考核。将抽查回访情况纳入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并赋予较高的权重分值。
(三)对在抽查回访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访单
编号:
回访时间 | 年 月 日 | 回访人 |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
审批(咨询)事项 | 审批(咨询)单位 | ||
满意情况 | 满 意¨ | ||
基本满意¨ | 原因: | ||
不 满 意¨ | 原因: | ||
整改情况 | |||
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 | |||
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
注:满意情况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需及写明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处理,记录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