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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全省贯彻实施“三高四新”战略首战之年,深入细致做好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是我们首要的政治使命,首要的政治责任,首要的政治担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把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铁腕推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力织密织牢安全防控网,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为加快建设“三地四区”、“最放心区域”、成功建成省级创新型区,确保争先创优目标实现,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推动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层层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区委区政府和各镇街、各部门将其纳入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组织宣讲团赴企业开展宣贯活动。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重要论述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依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具体改革措施,理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精心谋划并实施“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认真谋划好“十四五”应急体系、交通运输等重点专项规划中安全生产工作,在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谋划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交通)、雁峰交警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细化措施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层层制定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各镇街和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更好落实镇街党委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区安委办督促,各镇街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明晰职责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各部门更好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梳理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摒弃“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思想,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继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月度报告制度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区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激发动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风险卡、作业卡、应急卡)制度,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职责,提升从业人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在规模以上(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在高危企业全面推行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并将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每季随机抽考,促进其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十个一次”措施进行公开述职,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工伤保险、安责险、行政许可等挂钩的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生动力。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好投诉举报、约谈通报、警示曝光、执法处罚、失信惩戒等“组合拳”,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区安委办、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经科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考核巡查。有效强化区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责。收紧考核标准,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健全完善考评组织体系和日常考核机制,将事故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日常考评和通报。(区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安全巡查,对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利剑作用。(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
8.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问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行刑衔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对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和加强一般事故调查,严格实施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和瞒报事故提级调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打非治违”,推进专项整治攻坚
9.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推动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定期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健全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其司法解释,按照各行业领域适用具体情形,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发挥区安委办和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督促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区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实打实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导。针对“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全国两会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查督导,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2月和9月,由安委会组织,区直部门分条线(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6月(七一前夕)和12月(元旦前夕),由区级以上领导带头,分块状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安委会组织区直部门“一对一”联系各行业领域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督导。(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执法,全力防控安全风险
12.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管控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全面治理尾矿库重大隐患。切实落实值班值守制,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雁峰分局、生态环境雁峰分局、相关属地单位)
13.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构建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推动企业“一图一表一清单一报告”,并将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到化工医药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知识手册》宣传,切实提高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公安雁峰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雁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务必把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层层捆绑、层层落实。特别是在春节、清明期间,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对本区域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打非排查“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严肃处理。(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雁峰分局、区发改局(交通)、区城市综合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4.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治理。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平交路口等重大隐患路段以及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国省道路隧道等风险路段,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货物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与监控设备安装、“路警联合执法”、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一超四究”等工作制度和机制,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落实在售车辆产品质量抽查及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厉整治非法改(拼)装及“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控长途班线客车,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信息定期抄告制度,加快完成各地校车监控平台改造升级。强化对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等“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严查船舶证照不齐、配员不足、非法运输等行为。加大铁路沿线上跨桥梁并行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和城市铁路道口“平改立”、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巩固高速铁路、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区发改局(交通)、公安雁峰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治超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各类工程车辆特别是水泥罐车源头监管,建立工程车辆安全驾驶长效机制,对违法多、事故多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限制其项目审批、业务开展等。(区住建局、区发改局(交通)、公安雁峰分局分工负责)持续巩固马路市场整治成果,严防马路市场“死灰复燃”。(区人民政府牵头,区发改局(交通)、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雁峰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5.持续深化建设领域安全治理。紧盯桥梁隧道、水利工程等大型工程,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区住建局、区发改局(交通)、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开展农村消防车通道治理。抓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专项整治,培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样板。深化教育、民政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标准化管理工作样板。发挥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和网格管理组织,完善基层消防安全体系。加快推进治理一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屋、“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治理、传统村落保护、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文物建筑保护改造和精准扶贫、文明创建等工作,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分级组建多行业领域专家组,推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专家检查评估。建立并推行火灾风险分级分类预警警示制度。坚持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尽立”,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媒体曝光、技术帮扶等措施督促指导整改,全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销尽销”。严厉打击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以及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排查摸底,对违规行为坚决依法督促拆除整改。(雁峰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公安雁峰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有色、冶金、建材等行业,高温熔融、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强化游乐场所及旅游景区设备设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等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公安雁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全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加强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指挥领导小组的协调联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雁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9.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其司法解释,建立事故前刑事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并定期通报。(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雁峰分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筑牢安全底线。(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交通)、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融媒体、行业媒体和“村村响”等作用,强化安全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推动安全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建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重点抓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始终牢记衡阳近年来发生的“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11·29”重大煤矿透水事故的教训,在每年6月26日和11月29日,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交通)、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公安雁峰分局、雁峰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有效应用,推动区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深化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持续鼓励和大力推动各乡镇(街道)争创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区发改局(交通)、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团区委负责)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继续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推进职业健康企业建设。(区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做到“四延”:下延到村组,建设好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配齐配强村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员,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外延到乡贤,积极引导乡贤、企业家、联点单位、坐落单位、企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打造“大应急”格局:横延到乡镇(街道),打破地域限制,在森林防灭火、防汛救灾等工作中有效统筹力量,形成合力:前延到五年,建立近五年辖区内应急情况信息台账,对重点隐患、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可控、可追溯,确保监管有效衔接和工作连续性。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开展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质、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行政村(社区)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依托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同步建设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编办、雁峰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强化社会化风险防控。清理整顿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及失信行为信息公开,遏制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准军事化管理,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推动各镇街各部门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和执法力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区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7.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推动乡镇消防队、企业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纳入消防指挥调度系统,确保一旦遇有突发灾情,各级消防救援力量能统一调度,迅速反应、遂行指挥,快速形成救援合力。(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推动高危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推动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灭火、油气管道、隧道施工、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管理局、雁峰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交通)分工负责)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分(交通)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