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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25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2020〕5号)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结合区委、区政府“五全一常态”底线工作机制,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雁峰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努力打造改革创新新高地、智能制造新高地、生态文旅新高地、城乡融合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新雁峰,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2020〕5号)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监督和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抓好区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依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应急发﹝2020﹞5号)精神,并根据直管行业领域各自特点要求和区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区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实际,分别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计划中,区局对监管执法的企业数量和执法方式进行了明确。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直接执法对象50家,其中危化企业14家、重点监管企业36家。
(三)组织抽查和参与交叉执法检查。在局党委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直接组织下,局业务股室和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按照重点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原则,年内抽查企业共11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家,工商贸企业6家。区局的随机抽查不影响镇街应急办对其实施计划执法。
按照上级交叉执法方案(行动)要求,抽调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完成各项交叉执法任务。
(四)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和推进行刑衔接。组织查办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承接省厅、市局交办案件的查处,要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并加大媒体曝光,形成强震慑,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教育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及金属冶炼单位均为重点监管企业。对于无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一般单位对待。二是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为重点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四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六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七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四、案件办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区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可将一般程序的案件,委托给具有管辖权的镇(街)应急办实施,重大、典型疑难案件直接办理。
五、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区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和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指导镇、街道执法计划的编制。区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和区执法大队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主动指导各镇街应急办所辖地域的安全生产计划编制工作,以确保实现上下有效对接和重点全覆盖。要加强协调对接,避免省、市、区、镇街同一月度内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执法。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将联合执法纳入编制计划。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赋码入企”相关规定。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动各部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和执法能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局分管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股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局机关党委和驻局机关纪检组要加强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附件:1.《雁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计划》
2.《雁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工贸行业监管执法计划》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2022年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计划
一、全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全区目前共有取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7家(其中加油站12家,危险化学品直拨经营企业13家,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2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对监督检查涉及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的,也要依据职责分工重点对上述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对直接执法对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二)生产、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
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并对下列执法对象进行重点执法。
(一)直接监管执法
按照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的原则,区局确定14家危化企业作为直接执法对象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具体对象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第三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汽车南站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西铁桥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蒸湘南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衡阳明发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衡阳红旗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高兴加油站、衡阳玻璃瓶罐厂加油站、衡阳市军民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南郊大道加油站、中海油销售衡阳有限公司铜桥加油加气站、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衡阳茶园加油站、衡阳市明愉气体有限公司、衡阳市萤光化工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查执法
区局直接组织对直接实施计划执法外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主要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现场抽查部分场所、设施等。全年组织抽查的企业不少于5家。区局随机抽查计划不影响各镇街应急办对其实施的计划执法。
(三)交叉执法
按照上级要求,与其他县市区开展交叉执法,交叉执法具体情况,以上级部门安排为准。
五、执法方式和进度安排
(一)直接执法安排。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适时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直接执法对象实施计划执法。
(二)随机抽查安排。随机抽查安排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执法局领导确定,执法对象及对应的执法人员由新执法系统随机抽取决定,执法人数未达系统随机抽取标准,由局领导抽签随机决定。
(三)交叉执法安排。根据上级交叉执法要求,抽调执法人员参与。
(四)联合执法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商有关区直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发现的属应急部门监管权限范围的问题,原则上交由所辖镇街应急办处置,需要立案处罚的,交由区局查处,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具体实施。
(五)执法保障。执法组应制定执法方案并严格按局机关领导批准的方案实施执法,严格执行“赋码入企”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必要的装备、专业设备和工作经费,由区局提供保障;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工作经费,由执法组所隶属的应急部门据实报销。
附件2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工贸行业监管执法计划
一、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约43家,其中冶金1家,机械27家,建材7家,轻工企业7家;涉爆粉尘企业1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六)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七)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三)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四)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四、执法任务确定
(一)直接监管执法
为按照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的原则,区局确定36家重点监管工贸企业作为直接执法对象,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具体为:特变电工湖南电气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南岳电控(衡阳)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国创电力有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恒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港饲料有限公司、衡阳鑫山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金杯药机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希朵曼食品有限公司、衡阳市恒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康洁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鸿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衡阳舜达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兴凯钢纤维有限公司、湖南三文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湖南路捷道夫涡轮增压系统有限公司、衡阳大唐液压机电有限公司、衡阳瑞合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衡阳捷邦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蒸水食品有限公司、衡阳瑞枫塑胶有限公司、衡阳市雁峰区华昌机械厂、衡阳三鑫机械有限公司、衡阳市新兴运输机械有限公司、衡阳远祥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衡阳衡拖誉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合信制药设备有限公司、衡阳腾飞机械有限公司、衡阳三三融信电工有限公司、湖南凌风车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光光电仪器厂、湖南耀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原野实业有限公司、衡阳玉洁日用品消毒服务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查执法
区局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对直接实施计划执法外的工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重点突出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小建材、人员密集场所、外包施工、检维修等行业领域进行随机抽查执法,抽查数量不少于6家次(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不少于1家),区局随机抽查计划不影响各镇街应急办对其实施的计划执法。
(三)交叉执法
按照上级要求,与其他县市区开展交交叉执法,交叉执法具体情况,以上级部门安排为准。
五、执法方式
(一)直接执法。由局机关业务股室和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按执法计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抽查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区局根据全区工作情况实时安排,局机关党委召集综合监督管理股,通过抽签的方式,按照样本全覆盖的要求,对执法任务中确定的企业范围进行随机抽查。
(三)交叉执法。根据上级部门交叉执法方案,抽调执法人员参与。
(四)联合执法。严格执行“赋码入企”,经局领导批准,商有关区直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发现的问题,属于镇街应急部门管辖的,原则上交由镇街应急办处置,需要立案处罚的,交由区局查处,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具体实施。
(五)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赋码入企”规定,经局领导批准实施执法。执法组应制定执法方案并严格按局机关领导批准的方案实施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必要的装备、专业设备和工作经费,由区局提供保障;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工作经费,由执法组所隶属的应急部门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