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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住建局工作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打算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工程股方面

  1雁峰区2017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工作正在全面开展,大大提高了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增加了市民生活满意度(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路段为先锋路、环城南路、和平南路、白沙大道、奇峰路、逸轩路6条道路)。

  2在区政府领导下,配合区水利局完成抗洪救灾工作,得到区政府领导的肯定,并且工程股刘坤同志被评为2017年衡阳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3完成201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同时将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上报区政府,解决了一批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

  4积极向市住建局反映我区雁南村、巷阴岭84号等汛期内涝点的问题,邀请市住建局市政管理科对我区汛期内涝点进行勘察目前已经形成专题方案将会对我区部分内涝点进行处理。

   2、保障性住房股方面

  (1)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87套,分为前进一组棚户区59户和水东前进片287户,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区城建投上报数据,两个项目287户已全部开工。

  (2)20171-9月,我区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家庭2800余户,共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80余万元,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入住1100余套,并配合市审计查出违规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家庭35户,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家庭10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进行了取消,追回了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3.87万元及分配的公租房10套

   3、物业管理办公室方面

  (1)完成了辖区内43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项目的报备,对物业企业、项目上报的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上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2)完成了11家企业,21个物业服务项目星级申报资格审查。

  (3)对4家物业企业前期服务进行了招标,并对其登记备案。

  (4)办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投诉交办工单45件。

  (5)组织召开了3次物业企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大会。

  (6)完成对辖区物业服务项目4次例行巡查,处理业主投诉26起。

    4、国有土地征收中心方面

目前,我区共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19个,其中二环路、余德堂雁文化广场、雨母湖路、乐宁公寓、蒸湘南路10米绿化带、蔡伦大道10米绿化带、黄茶岭正街棚户片区改造、白沙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李柏林、邓明星等住户房屋所在地段旧城区改建、雁峰区小塘村87号地段旧城区改建、湘江南路4号地段旧城区改建11个项目正在开展征收工作;南岳第一峰二期改造、营盘山公园二期、黄茶路271号棚户区改造、雷公塘棚户区改造、罗丝皂棚户区改造、原乡镇企业局棚户区改造、牌楼老干所棚户区改造、衡拖棚户区改造8个项目正在进行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待相关手续完备后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情况为:

二环路项目已完成入户摸底、评估、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等征收前的所有法定工作环节,发布了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个人私有住宅需签约88户,已签约83户。

余德堂雁文化广场项目(第一区)已完成入户摸底、评估、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发布了相应公告

雨母湖路项目己发布《房屋征收范围调查摸底公告》、《关于雨母湖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拟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公示》、《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结果公告》、《选择评估公司公告》《房屋征收分户初评结果公告》,分户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户,相关部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论证后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通告》。

乐宁公寓项目己发布《房屋征收范围入户调查摸底公告》、《关于乐宁公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拟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公示》、《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结果公告》《选择评估公司公告》《房屋征收分户初评结果公告》,相关评估结果已上报市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进行核评。

蒸湘南路10米绿化带、蔡伦大道10米绿化带项目已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初评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已上报市政府。

黄茶岭正街棚户片区改造项目已上报市政府请求纳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市政府正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根据相关领导要求,已先行委托黄茶岭街道办事处作为征收实施单位

白沙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准备发布相关公告。

李柏林、邓明星等住户房屋所在地段旧城区改建项目准备发布相关公告。

雁峰区小塘村87号地段旧城区改建项目准备发布相关公告。

湘江南路4号地段旧城区改建项目准备发布相关公告。

   二、2018年工作计划

  1. 工程股方面

      1继续完成2017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工作第一批建设项目的扫尾工作。

      2继续完成2017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工作第二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

      3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完成2015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项目、2016年人行道修修缮工程、亚华名都抢险工程财评结算工作。

      4做好2016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结算评审资料,待2015年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项目结算评审完成后立即对接进行财评。

      5完成区、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保障性住房方面

      1)督促完成往年结转项目黄茶岭正街棚户区(城中村)一期和2017年度实施项目前进一组片、水东前进片3个棚改项目的扫尾工作。

      2)指导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岳东村棚户区、湘江南路4号棚户区、湘江一、二组棚户区等进入省、市计划项目库。

      3)包装一批具有改造价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4)继续理顺棚户区工作体制。

      5)继续完成2017年未完成的公租房分配任务1500余户。

      6)2018年计划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150余户。

      7)2018年计划发放廉租房补贴1900余户。

    3、物业管理办公室方面

      (1)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2)进一步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接查验。

      (3)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宜。

      (4)完成省、市对物业项目的星级评定,力争辖区内三星级项目达到30%,四星、五星级有突破。

      (5)核实辖区内物业企业、服务项目备案情况,做到100%备案。

      (6)督促物业服务企业100%纳入衡阳市服务企业信用系统监管平台。

      (7)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力度,保障40%以上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使业主委员会监督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自我约束的良好局面。

      (8)计划召两次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重点探讨和解决物业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共性问题。

    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方面

    2018年,我们将以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征拆目标为己任,着力突出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重点民生项目这两大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抓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抓机制创新,提高执行能力;抓规范管理,提高监管能力;抓作风效能,提高服务能力。”这一工作总思路,全力推进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紧咬项目,争取最有利的政策支持,最给力的沟通对接,最顺畅的资金拨付,争分夺秒、按期保质统筹推进各项目高效运行。

    继续以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学习培训,切实加强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全区征收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依法征收。

    围绕工作目标,理清操作程序,健全征收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好房屋征收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及时化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和完善征收工作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信息,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及业务指导,了解被征收人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争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阳光征收。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肃内部征收纪律,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项目补偿资金这一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强化“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廉政理念和“该补偿的一分都不能少,不该补偿的一分也不能多”的工作原则,以上率下,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工程股方面

    一是我区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项目是由市财政投资进行建设的,目前还未拨付任何资金给我区,而区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所有项目的业主单位,资金压力非常大。二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反映问题较多,我局将所有问题上报,已经争取解决了部分迫切的问题,还有部分问题由于资金有限只能暂缓放到下一批进行解决。

  2. 保障性住房方面

    现我局只有一名同志兼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根据《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各区要设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上级交付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请区政府适当增加专项工作人员2-3名。

  3. 物业管理办公室方面

      (1)辖区内还有物业服务项目没有到办公室提交备案资料。

      (2)日常监管缺少有效的手段,企业自觉接受管理的意识比较差。

      (3)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

    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方面

    区征收中心为区住建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际在编8人,但其中4人被局机关借用,1人未在岗,实际在岗人员只有3名,平时也需要担负局内大量工作,熟悉征收业务,能够独立开展征收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已无法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恳请区委、区政府:

       1同意从区内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录用2-4名征收专业人员到区征收中心,牵头、指导开展各项目征收工作。

       2明确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及征收实施单位派出专人在区征收中心指导下具体开展本项目征收工作。如不能通过该途径解决,同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外聘2-4名人员具体开展各项目征收工作。

       3区征收中心无经费来源,公用及7名自收自支人员相关经费缺口达594022元/年,其中区征收中心日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缺口为50000元/年、7名自收自支人员相关经费缺口为544022元/年(工资304872元/年、住房公积金36584元/年、养老保险60974元/年、医疗保险24390元/年、年金24390元/年、绩效奖42000元/年、医保铺底25406元/年、第13个月份工资25406元/年),无法保证日常运转。恳请区委、区政府将区征收中心公用及7名自收自支人员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如不能通过该途径解决,建议根据衡政发〔2014〕24号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市房屋征收部门和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经费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列入征收项目总费用,统一拨付给市房屋征收部门,存入房屋征收专户,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部门相应征收项目工作进度拨付工作经费。” 及《调研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纪要》(雁委纪要〔2013〕6号)文件规定的“区征收中心经费从项目工作经费中提取”明确区征收中心经费标准(项目工作经费的0.5%)及拨付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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