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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一、省、市相关政策及要求
1、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和伤残军人家庭,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2、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每户平均7500元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户均2000元,县市区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其中:市财政配套1000元,区财政配套1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最高40000元,但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3、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一是拆旧建新。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危险等级由各县市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及专业人员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守则(试行)》现场确认,危房改造工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
二是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
4、建设标准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对象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的原则上控制1人户35平方米左右,2人户45平方米左右,三人户60平方米左右,3人以上的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原则上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3.6米,入住2年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返回补助。
5、资金管理
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各级补助资金归口区住建局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拨款,重点帮扶补助资金可以按工程进度拨付(开工拨付30%,上大梁拨付35%,竣工验收后拨付35%),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同时,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二、目前我区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摸底岳屏镇上报138户,黄茶岭街道红旗村上报7户共计145户。我局危改办进行上报情况核查。对申报户逐一上户,现场拍照、调查取证,听取了各村两委对危房户、住房困难户进行改造的评议。确定岳屏镇96户和黄茶岭街道红旗村4户危房改造为今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象。其中,红旗村4户通过衡阳市房产局危房鉴定中心鉴定为危房,并且村里进行了公示,村里还与该4户签订了保证协议书原面积原基础进行改建。
2、申报情况
岳屏镇列入的对象分别为:96户文昌村5户、前进村5户、水东村11户、福龙村28户、三田寺村8户、斯林村6户、公益村33户,96户中低保26户、无房21户、其他困难户49户。今年新建36户全部在控规区外、修缮加固60户,已经通过村镇摸底公示。
3、改造要求
市危改办确定我区改造对象100户要求7月份全部动工,11月底全部竣工。省住建厅、市政府、市住建局将在2014年12月份对我区危房改造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核。市危改办已于11月底对我区农村危改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区配套资金不到位,危改房标准高等问题。
4、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加强与市危改办汇报及工作协调,目前我区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100户危房改造任务。网上信息录入开工率100%,竣工率100%。
5、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7500元/户、省配套2000元/户、市配套1000元/户已到位,区配套1500元/户暂未到位。
三、存在问题
1、施工质量难保证。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2、考核任务与市里关于城市规划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有差距。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要求,政府只要是经相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就应允许在原面积折旧建新,是C级危房就应同意修缮加固。但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执行。按规区内与控规区外都是严格控制没有批建,出现“只堵难疏”情况,村民以农村危房改造的名义违规建房。
3、房屋面积难以控制。
农村危改建房面积的标准是: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为该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为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实际情况是:由于农村的居住习惯,往往房屋会建成两层半,面积约240平方米左右,一般都会超过标准面积,而且会出现建新并未拆旧这种情况(其他县(市)、区情况也差不多)。
4、危改户的资金使用难监管。
由于是一卡通拨付,资金直接到危改户的个人账户,危改户在实际建房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面积和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就开始建房,因此所建房屋无法通过验收,造成部分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危改户。
四、建议
1、由于为民办实事考核的需要,尽快安排我区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5万元(标准:1500元/户,共计100户),并列入预算。
2、尽快明确我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户数,建议只搞修缮,不搞新建,总数不超过30户。
3、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是尽量以修缮为主,控制新建。
二是所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危改户的跟踪管理。
三是严控危改户所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加强对以借危房改造名称违规建房的惩治力度。
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