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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住建局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雁峰区住建局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全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57项专项整治工作,经梳理,结合全区实际,我局针对26项专项工作进行整改,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认真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着重整治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滋生腐败比较严重的环节,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工作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尺,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始终坚持“准、狠、韧”的工作方法,不等不靠、先查先改、边整边改,在不折不扣的完成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57项专项治理工作,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总体目标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改进工作作风。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凝心聚力,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攻坚克难,旗帜鲜明地同“四风”突出问题作斗争,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提升整治效应,强化刚性约束。制度是作风问题得到最根本的解决和最长久的保障。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一系列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把制度约束转化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 坚决整治对省委、市委和区委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真正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回应群众期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务服务,把改善民生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立足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制定出便民利民之策,让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集聚发展的正能量,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1、从严控制会议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一是在前段精简会议的基础上,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省里出台湖南省省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后,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二是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确保2014年下发的文件数量年减少20%以上。

牵头部门:办公;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牵头部门:办公;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3、切实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牵头部门:局纪委;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4、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认真落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结合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局财务股;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5、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

牵头部门:局纪委;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6、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

牵头部门:局财务股;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7、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1〕14号)的落实,抓紧制定补充规定,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牵头部门:办公;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8、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部门:办公;负责人:刘兴中

配合部门:各股室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 “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省里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后,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部门:财务股  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省里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负责人:熊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11、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部门:局工程股;负责人:张小军

配合部门:各股室

12、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部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人:陈 钦

配合部门:各股室

13、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陆朝晖

配合部门:各股室

14、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王祥市 

配合单位:各股室

15、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重点推进湘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坚决纠正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配合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部门:局工程股 负责人:陈  钦 

配合部门:各股室

16、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17、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坚决纠正机关干部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行为。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为群众办事设阻等行为。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行为。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部门:局绿化股 负责人:王文哲

配合部门:各股室

18、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公布收费目录和标准;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规范收费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收费行为;严查乱收费典型案件,加强乱收费行为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处罚例案定期发布制度、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和岗位责任考核制度。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网上公开,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牵头部门:局绿化股 负责人:王文哲

配合部门:各股室

19、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堵塞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问题的发生。强化维权和监管手段,创新方式,提高水平,确保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9月初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局纪委  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20、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务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9月初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工程股 负责人:陈 钦

配合部门:各股室

21、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62号)和《关于印发     <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  的通知》(湘群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局存在“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分步骤、按阶段进行“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公开承诺、调查摸底、规划审批、重点清理、查处问责等手段进一步整治我局在会所中存在的歪风邪气。要求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公开承诺后继续出入私人会所的人和事。出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整治私人会所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9月初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负责人:刘兴中

配合部门:各股室

22、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纠正“四风”具体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在宾馆、酒店、茶楼、会所等公共场所利用麻将、字牌、扑克等娱乐工具进行赌博;整治以赌博为名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钱款的行为,切实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等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经营茶楼、牌馆等为他人提供赌资、赌具、场所和其他便利,培养党员干部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引领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8月中旬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局纪委 负责人:王 琼

配合部门:各股室

2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的规定。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2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的规定。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陆朝晖

配合部门:各股室

25.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

牵头部门:办公;负责人:熊  宏

配合部门:各股室

26.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牵头部门:局工程股;负责人:陈 钦

配合部门:各股室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中旬开始,到9月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做到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跟进。具体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中旬—7月底)。主动对接中央、省委、市委专项整治任务,并结合实际,查找和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安排会议,明确各牵头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并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所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都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7月底-8月底)。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凸显成效,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8月底—9月上旬)。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不达标的,一律打回补火,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围绕持续推进整治、防止反复反弹,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工作要求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汤杨同志对专项整治工作总负责,副局长陈钦同志任组长。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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