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党建工作
加强学习,强化队伍管理。始终把党风党纪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局党风党纪、支部战斗力、党员精神风貌、意识形态局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座谈等形式,持续转变全局党风作风和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敏感性,切实把政治理论转变为外生动力。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提高了全体党员政治素养,组织全体党员多次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和警示教育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宣传正能量,树立部门新形象。始终把抓好党建工作放在第一位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二)耕地保护
二是全力抓好整改,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2024年田长制平台下发“非农化”、“非粮化”问题2个,均已整改到位。省级下发“三区三线”耕地保护目标内耕地疑似流出约451.29亩,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比上年度净增加耕地80亩,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目标底线7317.75亩。
三是科学研究谋划,夯实耕地后备资源数量。2024年5月28日全市田长制林长制暨市总河长会议召开,根据《衡阳市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承诺书》,为补缺口、守底线,我区2024年度需开展恢复耕地30亩,目前已编制好进出平衡方案并完成26.20亩的耕地恢复,由岳屏镇组织选址复垦。
(三)执法工作
加强日常巡查,及时遏制违法行为。2024年1—12月,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出动日常巡查200多人次。通过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检查,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等途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30余起,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截至2024年12月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6起,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均执行到位,罚没款收缴到位总额801551元。核实部、省各类违法图斑49个,对违法主体及镇(街)下达整改通知书及交办函40余份,对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30余份,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参与3次大拆违行动,助力了省旅发大会胜利召开;控规拆违方面:今年共拆除违法建设5000余平方米;参加区信访局组织的各类协调会议10余场次;参与区住建局开展的房屋安全整治,对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又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份。现场处理各类居民投诉20余起,处理12345投诉案件40余宗。
(四)用途管制
一是完成了金杯电缆、恒飞电缆、中国电信算力中心、植物园片区开发道路的前期选址、土地征收、林地审批、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为这些项目的顺利开工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是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为山林村集体经济旅游项目30亩新增建设用地,办理了林地报批和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为回雁峰景区提质改造项目办理了规划许可手续,为第三届旅发大会的召开和我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
三是与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确定了输变电产业两片区,我区预留工业用地的地形图及边界,争取了800亩工业用地,为我区工业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
(五)空间规划
今年村民建房到目前为止5户;增设电梯到目前为止10台;电梯验收申报财政补贴13台;人大政协提议案5件;老旧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勘察40余人/次,协调处理矛盾3起,行政复议1起;村民建房现场勘察30余人/次;组织编制3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目前,文昌、公益、东湖村三个村庄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督促岳屏镇将相关资料报我局后,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编制成果后报区部门联审并报区政府审批。
(六)地质灾害
防范地质灾害隐患,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利用今年两节、两会、五一、十一、高温汛期等重要时段,对地质灾害,城市建设等领域不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和巡查制度,每年4月至9月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每周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两次巡查并做好台账。对雁峰区2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检查防治责任人及监测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建福小区、狮子山食品厂、隆村七组安置房、东洲岛安置房、奇罡山地质灾害点进行整治,初步排除了安全隐患。
(七)林业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林长制走深做实。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按要求设立并及时更新了林长119名,划定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职责,区、镇(街道)二级分别设立了林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和所辖村(社区)在落实村级林长的基础上,按照山林面积大小聘用了相应的监管员和护林员,全区共聘用科技员6名、护林员13名、监管员3名、执法人员6名,全面建立了网格化森林资源管护架构,实现了护林员动态管护。
二是持续压实护林员巡护责任。2024年1月30日,我区组织召开了巡林工作调度会,并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生态护林员巡护情况的通报》、《断然措施》等文件。要求13名护林员每天开展巡林,且每天的上线率和有效巡护率均达100%,我区的巡护标准远超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护林员做到每月巡护不低于20天的规定,切实做到看住山、护住林,压紧压实了各级林长及13名护林员巡护责任。截至12月31日,全区有效巡护时长8793.22小时,有效巡护里程24574.1公里,上线率和有效率位居全市前列。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湘林委办〔2023〕17号)文件指示,经对我区13名护林员巡林情况考核,择优推荐南湖村护林员周奎结同志并荣获了“2023年度湖南省生态护林员标兵”的殊荣。
三是开展巡护点采集设置工作。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巡护点采集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区13个涉林村(社区)应设104个常规巡护点,实际我区完成了123个巡护点的设置,完成率达118.26%,进一步明确了护林员巡护职责,规范了巡护行为,保障巡护时效,也充分发挥了护林员“前哨兵”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保护
一是耕地恢复困难较大。我区范围内只剩一个完整的行政村山林村,可种植粮食的耕地较少,难以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同时,我区内恢复属性耕地大部分种植果树、菜地及鱼塘,效益产出比耕地高得多,耕地恢复和后续落实耕种难度极大。二是群众耕保意识薄弱。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搭就搭,想建就建,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个别村民认为“要想富,就要搞建设”的思想,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思想意识。
(二)执法工作
一是动态巡查制度的落实有待提高。还存在死角现象及发现不及时现象。二是查处违法、制止违法行为的难度较大。各项制度还不健全,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意识还不强。
(三)地质灾害
一是部门间职能存在部分交叉。监管范围划定不够清晰,监管领域不够全面。二是业务工作涉及面广,资料整理不完善。由于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各相关股室未能准确意识到安全生产同自身业务工作的联系,日常开展的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未能及时保留佐证资料。三是少量业务工作督查检查深度不够。后期整改落实情况未及时跟踪问效,形成闭环。
(四)林业工作
一是森林资源监管方面还存在不足。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涉林刑案数量明显下降,但还客观存在少部分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现象。二是专业力量极度不足。无法胜任各项林业所必须的技术性工作。
(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我局的耕地保护、地质灾害治理、森林防火工作均是底线工作,需要投入大量工作经费才能较好地做好相关工作,但近几年财政没有投入,所以收效甚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管,强化“严管”态势。以三长融合为契机,狠抓四级田长定期巡田等制度机制的落实,压紧压实各镇、涉农街道和村、涉农社区的属地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同时,综合运用各类人防、技防手段,加大对重点点位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耕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确保今年再次实现耕地违法行为零发生零增长。
二是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推动雁峰区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区各地质灾害易发乡镇、街道的“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专管员、网格协管员及网格监测员任务,落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