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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雁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雁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委、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317.75亩(487.85公顷)。其中,水田5625.3亩(375.02公顷),占比76.87%;旱地1545.45亩(103.03公顷),占比21.13%;水浇地147亩(9.80公顷),占比2%。)。

)园地1669.35亩(111.29公顷)。其中,果园1374.3亩(91.62公顷)占比82.32%,其他园地295.05亩(19.67公顷),占比17.68%。

(三)林地22870.5亩(1524.7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3666.05亩(911.07公顷),占比59.75%;竹林地317.7亩(21.18公顷)占比1.39%;灌木林地782.85亩(52.19公顷),占比3.42%;其他林地8103.9亩(540.26公顷),占比35.02%。

草地540.75亩(36.05公顷)。其他草地540.75亩(36.05公顷),100%。

)湿地262.5亩(17.50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4.2亩(0.28公顷),占比1.6%;内陆滩涂258.3亩(17.22公顷),占比98.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0944.45亩(4729.63公顷)。其中,城市用地62029.95亩(4135.33公顷),占比87.6%;村庄用地7867.8亩(524.52公顷),占比11%;采矿用地497.1亩(33.14公顷),占比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49.6亩(36.64公顷),占比0.7%。

(七)交通运输用地3948.75亩(263.2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831亩(55.4公顷),占比21%;公路用地3025.65亩(201.71公顷),占比76.6%;港口码头用地92.1亩(6.14公顷),占比2.3%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435.3亩(1029.02公顷)。其中,河流水面8170.35亩(544.69公顷),占比52.2%;水库水面570.9亩(38.06公顷),占比3.7%;坑塘水面6220.2亩(414.68公顷),占比40.7%;沟渠473.85亩(31.59公顷)

其他土地1849.65123.31公顷)。其中,农村道路1310.1亩(87.34公顷),占70.77%;水工建筑用地57.45亩(3.91公顷),占3.1%设施农用地115.657.71公顷),6.24%田坎356.723.78公顷)19.27%裸土地9.750.65公顷),0.52%。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镇、街道党委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提升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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