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洲街道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区委发展党员工作部署,现制定我街道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我街计划发展党员15名左右,其中: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90%左右;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80%以上;一线党员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发展妇女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40%以上。
三、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
1.搞好指导,推进结构优化。坚持从四个方面指导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把握“四个比例”。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90%以上;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80%以上;一线党员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发展妇女党员占到发展总数的40%以上。二是注重“三个倾斜”。即年龄上向35岁以下青年倾斜;岗位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文化程度上向高中以上倾斜。三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培养素质好,懂经济、会管理、善开拓的骨干分子;优先培养非党社区(村)干部、非党大学生社区(村)干部中的积极分子;优先培养被列入后备干部的积极分子;优先培养“推优”对象。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党支部要通过积极主动地教育引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继续坚持“三推优”制度。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二是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选人范围。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有理想、有追求、有作为、有才干的一线干部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及时加以培养。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三是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及时调整、充实、更新信息,随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最新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一般要保持在3:1左右。
3.严把“三关”,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新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切实把好“三关”。一是培养教育关。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考察关。党组织对每一个发展对象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凡是属于“五种人”之一的,一律不能吸收入党。即:本人没有入党要求的、未经培养教育的、入党动机不纯的、工作经历不清的、现实表现不好的。三是审批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经区委组织部和党工委审批。
4.健全制度,构建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发展党员计划制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杜绝无计划发展和突击发展党员。二是规范执行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制度。对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吸收入党。三是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期限均为7天,公示形式为书面形式。四是要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度。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支部大会要统一实行票决制度。五是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注重“三个倾斜”,做到“四个优先”,力保“四个比例”。六是要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措施
1.规范发展程序。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发展党员测评准则、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把标准放在第一位,把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环节,把工作重点放在材料的齐全、程序的合法、书写的规范上,不断提高新党员的素质和促进党员队伍结构优化。
2.强化领导合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党支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本职,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不称职”的思想,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形成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务干部齐心协力搞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工作格局,把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与否,成效高低作为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任期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我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目标实现。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