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办事处
负 责 人:廖 健
机构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大道白竹皂1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夏时间:8:00-12:00,下午:3:00-6:00)
邮 编:421001
电 话:0734--8401423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办事处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24〕13号)、《中共雁峰区委办公室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雁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雁办〔2024〕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宣传、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第三条 关于事业单位调整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助残、民政、统战、交通、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其机构编制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明确。
(二)生态事务中心。负责国土资源、城市建设、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三)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政务公开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通过网上查询、咨询、受理、传递等方式,推动网上便民服务。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政策咨询和宣传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区级专业执法和监管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第四条 关于人员编制调整。白沙洲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含财政所3名)。6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5名,其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9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正股级);生态事务中心3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文化综合服务中心3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便民服务中心3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2名,设站长1名(正股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设大队长1名(正股级)
第五条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4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