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 > 白沙洲街道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街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积极稳健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包括街道领导分工、各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任务和要求等情况)、发展目标和规划、业务工作动态、为民办实事和其他类别。2021年累计发布上级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规划计划8篇、街道人事信息2篇、工作动态32篇,已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街道现已采用的信息公开形式有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工作情况通报会等。针对不同的信息内容,不同的受众对象,街道对公布渠道按照因地制宜、简便实用和及时有效的原则灵活掌握应用,以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覆盖面最大化为原则。一是在街道办公楼设党务政务公开栏;二是在街道政务大厅开设公开栏目,公布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接办一些简单事项;三是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不定期召开重大政务决策咨询会,邀请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居民群众代表了解街道重要工作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信息,2021年,我街道没有接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没有收取公开政府信息任何费用。
(四)强化组织建设。为有效促进我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同时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负责人员,将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专(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五)健全工作制度。街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特点,按要求补充和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及时修订了《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方便群众检索。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抓好宣传培训。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街道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帮助新加入的工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和公开流程,并定期举办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技术操作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和信息安全意识。二是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关注意识,街道通过适当会议形式、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提高了辖区群众对街道信息公开的关注。三是为使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街道以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便利群众生产生活、赢得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支持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定位,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了工作人员政策观念,增强了信息“送达”群众的实效性,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七)加强监督检查。我街道积极拓宽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面。一是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个群众意见建议都得到受理、跟进及反馈;二是通过座谈、群众评议、网上意见征询等形式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三是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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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街道将在2022年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