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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和“三强一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和“三强一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现将《衡阳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和“三强一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衡阳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和“三强一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指示和《教育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号)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衡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打造“中部匠都”,更好地服务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区域教育中心。现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职业教育现代化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支持湖南通过整省推进,率先建立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衡阳发挥区位和老工业基地优势,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三强一化”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围绕“三高四新”战略要求,对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前瞻设计、系统谋划、整市推进、分类指导,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坚定不移走特色发展道路,成为职业教育集约集群发展标杆;破除产教融合瓶颈,推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功能板块和新兴优势产业链,成为产教协同创新标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之基,强化学生就业创业本领,成为铸魂强能育人标杆;发挥职业教育率先突围,成功转型,助力衡阳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提升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成为区域创新发展标杆。

二、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确保职业教育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职业院校领导岗位。推动高职院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开展职业院校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和星级达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提高职业教育治理水平。强化章程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引导职业院校依法依章程行使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健全治理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思想,加快构建阳光德育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思政理论课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开展思政示范课堂、课程思政案例遴选;落实师生比配备要求,培育思政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办好思政教育教学能力比赛;创新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建好一批思政教育实践基地。落实国家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开齐开足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用好规范教材,切实发挥“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育人作用。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组织劳动实践,创新劳动教育考核方式,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进职业院校高位优质发展

(六)确立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方向。推动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升格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3-4所优质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支持高职院校参与湖南“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衡阳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序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努力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目标。对接一、二产业建好工业职业中专,对接三产业建好商贸职业中专。实施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扩大优质中职学位供给,到2025年,所有学校达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所有专业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争取5所中职学校立项国家优质中等职业学校,3-5所立项省楚怡品牌学校,支持高职学校与优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试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办学,推进五年一贯制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提升信息化育人能力。制定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衡阳市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职业教育智能化校园、智能化教学管理、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与服务平台全覆盖。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加快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智慧教室、智慧实训室、虚拟仿真工厂等智能教学空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推行慕课教学、仿真实训,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到2025年,立项建设省级以上50门精品课程、10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0门精品在线课程、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和3个湖湘特色数字博物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着力打造“中部匠都”。围绕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产业强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夯实技能人才和农村能人两大支撑,大力发展“能人经济”,加快构建“人才生态圈”。支持职业院校履行职业培训的法定职责,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残疾人等开展培训和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县域职教中心的统筹作用,精准施策,对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年培训量达到5万人次以上。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支持职业院校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扩大职业教育开放合作。紧跟国家开放战略和湖南省发展步伐,加强和扩大职业教育交流合作,鼓励院校与优质院校、品牌企业、行业协会合作,引进先进理念、资源与标准,举办高水平职业教育活动。推动职业院校与国内、省内优秀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职业教育创新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职教发展机制

(十一)加快实施职普教育融通。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促进职普融通。强化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增强师生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现代职业教育通识培训。依托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实习实训中心等建设10个以上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和研学基地,为学生技能选修、生涯规划和职业研学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根据市委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量,科学设置教职工岗位比例。加强与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取得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科学、适时设置职业教育专业。改革教师招聘做法,在编制、人事等部门的监督下,落实职业院校自主招聘用人权,实行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制度。职业院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导师)。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应将兼职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培养10名省级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40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市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名师工作室。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落实国家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任务,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确保到2025年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达到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其他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全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普遍测试和专业技能抽查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服务“三强一化”能力

(十四)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高标准建设1个省级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衡阳市产教融合示范园区,创建衡阳生产性实训中心、综合性培训中心和就业创业孵化中心,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对接,优质资源有效整合。到2025年,建设10个左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教融合深入、育人效果明显的市级生产性实训示范基地。各县市要依托产业园区或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县级产教融合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五)统筹专业对接产业布局。构建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实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衡阳市产业链人才需求无缝对接,重点办好服务于先进制造业、汽车、有色金属及新型合金、化工新材料、文旅等14条产业链相关专业。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调控,推动各职业院校专业错位优势发展,推进区域内学校专业整合。重点建设20个市级以上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六)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到2025年,争取20家企业通过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加快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支持产教融合县市区建设,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探索校企共同治理机制。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到2025年,重点建设5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推动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部分职教集团、企业深度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职业教育“学校、家庭、企业、社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实施“衡阳工匠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遴选1000名中高职学生作为培养对象。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将用人标准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融入教育评价体系。规模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设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岗位。鼓励学校按专业在企业设立学徒基地,到2025年,建设10个以上市级示范性企业学徒基地。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冠名班以及校企共同举办专业等方式,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继续推进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升级改造,探索“以专业办企业,以企业促专业”的产教融合模式,支持依托专业举办实训性生产企业(车间),承接校内外生产服务项目,推动职业院校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八)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以产业链为平台,以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组建具有衡阳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体系。到2025年,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达到100%。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育人功能,不断整合优化实训资源和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试点推进各参与方以产业链、资产链和人才链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通过开展创客教育、技术研发等活动,不断优化育人过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六、强化发展保障机制

(十九)建立职业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高位推进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产教协同发展机制。组建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负责审核县级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职业院校分别制定“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公办中职学校年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0000元/年,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加大对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配套支持力度。健全市、县(市)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政策,大力奖励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办好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大讲堂和职业教育宣传周,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宣传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增加职业教育在各类奖励中的比例,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成就、职业院校的特色和育人能力,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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