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 > 黄茶岭街道 > 规划计划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计划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衡纪发〔201509号),有效治理“为官不为”,促进全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干净做事、勇于担当,推动我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治理内容

  ㈠工作落实不力

⒈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受到市、区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⒉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导致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⒊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环境保护、城建城管、教育卫生、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⒋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导致所在部门或社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同一问题多次发生的; 

  ⒌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转办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回复的; 

  ⒍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回复,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的。 

  ㈡工作敷衍塞责

  ⒈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⒉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⒊对历史遗留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⒋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不及时处置,或者因处置不力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⒌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缺位,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审核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互相推诿,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或能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时间,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

  ⒎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所辖单位或下属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 

  ⒏发生舆情后,不积极应对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㈢群众观念淡漠

  ⒈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久拖不决,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⒉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㈣有其它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为官不为”行为的。 

二、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㈡强化督促落实。社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不良倾向。专题治理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门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将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