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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茶岭街道评选“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文明门店”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浇铸文明创建之花,建设幸福宜居黄茶”为理念,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城市意识和文明经营意识,全面提高社区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特制定“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文明门店”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要求,紧紧围绕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弘扬志愿精神,美化辖区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逐步养成“守规章、讲秩序,爱环境、讲卫生,重修养、讲素质,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习惯,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谭海荣
常务副组长:陈昌华 周扬伟
副 组 长:唐 琳 唐先友 谭祖庆 丁亚军
唐端阳
成 员:罗春生 贺 翔 罗 艳 吴孝文
郝绍菊 王 莉 唐小燕 肖新湘
三、评选范围
各社(管)区
四、评选时间
2015年9月15日前。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 遵纪守法,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思想积极上进;
2、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3、品德良好, 敬老爱幼, 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团结友爱, 品行端正;
4、积极参加街道和社区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 乐于奉献,服务效果良好。
(二)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3、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三)文明门店评选标准
1、热爱市场、文明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具备良好的经营形象;
2、爱护市场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门店内干净整洁、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3、热心参与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4、安全措施到位,全年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坚持以诚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
六、表彰名额
1、各社(管)区上报街道优秀志愿者名额不少于2名;
2、各社(管)区评选文明家庭不少于10户;
3、各社(管)区评选文明门店不少2-5户。
七、评选办法及要求
1、文明家庭和文明门店由各社(管)区自己制定评选方案,内部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由各社(管)区推荐到街道参与评选表彰。
2、各社(管)区要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掌握条件,做到事迹要典型,材料要准确、真实,真正把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