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 > 黄茶岭街道 > 政策文件

黄茶岭街道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就认真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决定成立黄茶岭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洪增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宣传、党政办、纪工委、经统办、卫健办、财政所、民政办、文教体站、派出所和各村(社区)。

三、职责分工

经统办: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配合街道纪工委对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财政所:负责和协调保障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派出所:负责和协调人口基础数据资料和入户调查困难等方面的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普查工作宣传方面的事项。

民政办:负责和协调社团、民间组织普查方面的事项。

卫健办:负责和协调流动人口方面的事项。

文教体站:负责和协调学校方面事项。

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村(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切实把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同志作为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挑选好、使用好。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调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人口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街道人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注重宣传引导。村、社区及普查小区应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载体、各种途径,全方位、全时效,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做到户户皆晓、人人皆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