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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和《衡阳市“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雁峰区“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黄茶岭街道“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街道党政办、财政所、农办、纪工委任工作小组成员。
(二)责任分工
1.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工作小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强化监管,牵头推动相关整治工作。
3.协同推进。街道纪工委负责领导协调本辖区专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把监督资源重点配置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上来,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典型腐败问题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三、工作重点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主要是督促开展四项具体工作:
(一)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惠农补贴资金,加快完善耕地面积和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着力纠治上下串通虚增种植面积、套取惠农补贴等问题。
2.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强化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卡折监管,及时清查注销违规银行卡,着力纠治与金融机构内外勾结、违规持有“一卡通”银行卡等问题。
3.组织开展街道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检查。
4.纠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5.组织开展街道乡村振兴领域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补助、危房改造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排查,对是否按程序申报,按政策按时间发放,是否存在贪占挪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牵头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住建站、农办等。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1.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和公示公开,着力纠治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隐收入、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监守自盗、贪占挪用的问题。
2.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着力纠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问题。
3.深入排查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等集体经济合同,着力纠治暗箱操作、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资金、谋私贪腐等问题。
4.梳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招投标,违纪违法协助承建方中标,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采购或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村级工程管理混乱,工程项目执行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略;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5.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政绩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人为缩小债权额度;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没有台账;以虚假债产性支出等问题。
6.建立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按一定比例提级巡察村(社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审计,着力纠治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办
配合单位:纪工委、民政办、财政所等。
(三)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治
1.加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外业实地核查等手段,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着力纠治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
2.针对卫星监测和巡察、审计、督察等发现问题,形成一单位一清单进行交办,着力纠治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压减粮食生产、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和抛荒援荒等问题。
3.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4.加强对大棚房整改未到位问题排查。
5.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着力纠治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农办、财政所等。
(四)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整治
1.全面起底近五年所有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填报“两表一书”,着力纠治在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隐購不报等问题。
2.抽查核实自查自纠情况,受理信访举报,着力纠治在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中旬完成)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督促各村及涉农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
2.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涉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关注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以来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涉嫌腐败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精准起底和处置。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底前完成)
1.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街道纪工委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督促本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村及涉农社区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纠治。
2.推动问题线索处置。针对自查掌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存量线索处置力度,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
(三)督查抽查(2023年7月底前完成)
1.召开阶段工作调度会。自查自纠结束后,适时组织专项整治的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汇总阶段情况,部署下一步督查抽查,指导推动专项行动。
2.开展集中督查抽查。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自查情况与实际掌握情况出入较大的各村及涉农社区进行实地督查。
3.督办重点问题线索。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分级分类移送。区纪委监委将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列为重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四)查纠整政(2023年12月前完成)
1.督促推动实时整改。以各村及涉农社区为单位督促整改,整改过程娶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有成效,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确保专项行动质效提升。
2.查处通报典型案件。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通报一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查处的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高压氛围。
(五)总结报告(2024年2月)
1.配合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按照《湖南省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市县)》的要求,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与乡村振兴考核工作有效衔接,运用好“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成果。
2.全面汇总报告情况。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推动全街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各部门相互配合,增强“一起做工作”理念。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