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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街发【2018】7号
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建立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共建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天马山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门前三包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门前三包工作,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摊档外摆、店外作业、垃圾乱扔、污水乱倒、车辆乱停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城市管理新常态条件下,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治理的转变,从单向、单一管理向公共广泛参与、共同治理的转变,从行政管理向责任主体自治、自管、自律、互监、互管的转变,实现市容环境长效水平新提升,开创城市治理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包干负责的原则。实行街道负总责,城管中队与社区具体抓落实,实行监督与管理为一体,责任主体自治、自管、自律。
2、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的原则。街道、城管中队、社区做好门前三包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对自身应解决的环境、秩序和硬件改善等问题,做到不缺位;对责任主体应承担的门前三包义务,做好督促、指导,做到不越位。
3、创新方法,强化自律的原则。实行党政领导为路段长,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城管队员为成员,组建门前三包劝导员队伍,加强门前三包劝导、督促工作。采取建立企业、经营户、住家户等多种门前三包自治联盟组织进行门前三包自治、自律,适当采取流动授牌、奖惩激励等措施,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动员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主动响应,广泛参与,自治、自管、自律。
4、广泛宣传,公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发放一封公开信、告知卡、设置宣传栏、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门前三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政委,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城建城管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城管中队中队长、环卫站站长、干事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城管中队设立办公室,城管中队中队长刘传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合各方力量,及时高效协调,解决门前三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倾向性的问题。
考虑街道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先以解放路的各门店、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劝导路段,再逐渐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进。
四、标准和要求
“门前三包”内容
“门前三包”是指沿街所有单位、门店和住户担负起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门前三包”责任区
1、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2、市场的 “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3、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4、施工单位“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一)环境卫生整洁
1、及时清扫保洁地面,做到地面无生活垃圾、废弃物、渣土;无痰迹、无积水现象等;
2、实行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投放;
3、按要求统一配制垃圾桶,不将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绿地和他人责任区;
4、各单位、门店无垃圾外扫,无乱扔乱吐乱倒现象;
5、餐饮行业油烟排放、门店商业噪音不得超过环保规定标准;
6、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丢乱扔等损坏环境卫生行为。
(二)绿化美观
1、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
2、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市容秩序井然
1、整洁、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
2、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停放点,分类有序,不占道停放;
3、不占用道路、公共场地进行摆摊设点、设置告示牌、宣传促销等活动;
4、不从事清洗、维修、加工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
5、不占道经营、不门店外摆。
6、及时劝阻、制止和举报损害门前三包的行为;
7、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损害门前三包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实现公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和汇集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门前三包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单一管理向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民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转变。
2、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公民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促使辖区单位和居民树立市容环境卫生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城市环境,提高社会责任, 摒弃不文明行为。
(二)建立服务保障机制
1、做好经费保障。根据街道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发展的客观实际,结合街道的可支配财力,合理确定城市治理经费标准和定额标准,适度增设城管中队门前三包工作经费每月3000元,用于街道对城管中队奖罚资金。
2、实行联合执法。街道牵头,对于违反门前三包相关规定,严重影响环境秩序、扰民等行为,多次劝导无效的,组织城管、公安、工商、环卫、环保、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提升执法保障力度,形成整体合力。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1、建立劝导制度。街道成立“门前三包”劝导队伍,由城管中队路段队员、社区工作人员、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聘请劝导员4人组成,进行“门前三包”劝导工作。
2、建立考核奖惩制度。门前三包领导小组对城管中队、社区、门前三包劝导员、各单位、门店履行工作职责及自治、自管、自律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城管中队具体负责对门前三包劝导员、各单位、门店履行工作职责及自治、自管、自律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履职尽责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视管理情况,街道年终评选部分先进门店、单位进行授牌荣誉奖励,门前三包劝导员每扣1分罚款10元,从工资中扣除;城管中队负管理责任,每扣1分罚款5元,从城管中队门前三包工作经费中扣除,扣分具体参照考核评分细则。
3、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街道门前三包领导小组加强对城管中队、各社区、劝导员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察,对履职不到位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限期整改、实施问责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
4月2日—4月15日,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征求责任单位意见、建议,研究落实门前三包具体方法、措施,在街道办公会通过后,完成街道门前三包方案制定,组织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
4月16日—4月25日,通过发放一封公开信、告知卡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好街道门前三包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职责体系的建立;对街道管理、执法人员进行门前三包业务知识培训。
(三)实施阶段
4月26日起,按照《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环城南路和天马山南路开展门前三包试点工作。做好新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换发和签约,做到签约率达100%;街道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做好门前三包自治、自律,社区加强对门前三包自治联盟的宣传、督导,发动群众共同参与门前三包监督管理,做到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履约率达100%。
附件:1、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致沿街店家、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
3、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陈昌华 党工委书记
组 长:唐 玲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钱书彪 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夏雍翔 党工委副书记
邓 斌 人大联工委主任
谭颖婕 政协联工委主任
尹南锦 纪工委书记
肖 丹 办事处副主任
李剑锋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刘传盛 城管中队中队长
黄 军 环卫站站长
张明强 环卫站干事
高 超 环卫站干事
刘 珂 苏眼井社区书记
雷金金 苏眼井社区主任
罗亚军 胜利山社区主任
刘 莹 胜利山社区委员、副主任
周志贤 肖家山社区书记
付灵芝 肖家山社区主任
廖 刚 岳屏社区书记
周 超 岳屏社区主任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中队,由刘传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致沿街店家、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
驻天马山街道辖区各单位(店家):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马山街道城市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贯彻落实《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建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治理条例》及天马山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管理的相关要求,请您履行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环境卫生方面:及时清扫保洁地面,做到地面无生活垃圾、废弃物、渣土,无痰迹、无积水现象等;实行垃圾分类,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投放;不将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绿地和他人责任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绿化方面: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的绿化美化设施,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市容秩序方面:立面、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停放点,分类有序,不占道停放;不占用道路、公共场地进行摆摊设点、设置告示牌、宣传促销等活动;不从事清洗、维修、加工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不占道经营、不门店外摆。及时劝阻、制止和举报损害门前三包的行为;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损害门前三包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城市就是我们的家,创造优美环境靠大家。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天马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5日
附件3:
考核评分细则
内 容 | 扣 分 标 准 |
外摆占道 | 1、有门店外摆、占道经营、不规范的、废品店外摆,每处扣0.1分。 |
2、占用道路未审批,每处扣0.2分。 | |
3、有占道作业,占道堆物的,每处扣0.1分。 | |
4、擅自占道促销、搭舞台演出、展销,每起扣0.2分。 | |
拱门气球 | 1、未经审批摆放拱门、气球、气模等,擅自摆放气球每个扣0.1分,拱门、气模每个扣0.2分。 |
装修管理 | 1、门店装修现场未按要求围挡,每处扣0.2分。 |
2、门店装修档外堆物、作业,每处扣0.1分。 | |
破 路 | 1、擅自破路施工或损坏道路设施,每起扣0.2分。 |
2、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0.1分。 | |
3、施工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的,每处扣0.2分。 | |
牛皮癣 | 1、辖区内有乱张贴小广告、宣传画的,每处扣0.1分。 |
2、辖区内有乱涂写、乱刻画的,每处扣0.1分。 | |
乱吊挂 | 1、乱吊挂横条幅、广告布的,每处扣0.1分。 |
2、当街晾晒衣服、毛巾、鞋袜及座垫等物品的话,每处扣0.1分。 | |
门店招牌 | 1、擅自拆除街道统一安装的门头招牌,每处扣0.2分。 |
2、擅自改置广告、宣传牌,每处扣0.1分。 | |
3、残缺广告、门头招牌、宣传栏不及时拆除、更换、修复的,每处扣0.1分。 | |
农贸市场学校周边 | 1、有占道马路市场,每次扣0.2分。 |
2、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有乱摆乱放、店外经营、乱吊乱挂、乱搭帐篷的,每处扣0.1分。 | |
家禽 | 1、放养家禽,屋外饲养家畜,每处扣0.1分。 |
垃圾处理 | 1、 各门店垃圾外扫不处理,店外丢物,每次扣0.1分。 |
2、生活垃圾成堆,每处扣0.1分。 | |
3、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2分。 | |
4、堆放杂物的,每处扣0.1分。 | |
5、乱扔乱丢垃圾的,每处扣0.1分。 | |
绿化管理 | 1、擅自毁坏绿化带的,每处扣0.2分。 |
2、擅自损坏花草树木的,每处扣0.2分。 | |
3、擅自占用绿化带的,每处扣0.2分。 | |
来信、来访来函 | 1、来信、来函、来访、未登记的,每次扣0.1分。 |
2、上级交办、督办、事项未及时处理,回复的,每次扣0.2分。 | |
3、市民来访、投诉未及时处理、回复的,每次扣0.2分。 | |
4、“12345”交办函未及时处理、回复的,每次扣0.2分。 | |
公用设施 | 1、公用设施管理不到位造成人为损坏,每处扣0.2分。 |
社会评价 | 1、市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每起扣0.2分。 |
2、 被市、区、街道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2分。 | |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质疑的,每次扣0.2分。 | |
4、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0.2分。 | |
5、因工作过错引发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个次扣0.5分。 | |
车辆管理 | 1、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车辆规范停放区域外每千米超过2台,每台扣0.1分。 |
2、人行道摩托车、电动车及非机动车未摆放在规定区域内,每处扣0.1分。 | |
3、占道修车、洗车,每处扣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