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山街道】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1 10:45:28
来源:办公室

  社会事务司关于印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无)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舆情应对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婚姻收养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为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要求,我部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并在向新闻媒体宣传解读《通知》精神、开展舆论引导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个别地方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回答当事人咨询时,未能准确全面解答《通知》精神,以致社会公众对相关工作产生误解,给《通知》贯彻落实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我司特制定了《通知》舆情应对要点,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将《通知》贯彻落实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务必确保本要点传达到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和每一位婚姻登记员,指导督促每个婚姻登记机关将文件通报给相关用证单位,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媒体采访和当事人咨询,对《通知》进行全面准确的解读和解释。《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将纳入2015年度婚姻收养工作检查内容,如发现未及时传达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请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做好《通知》贯彻落实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并指导基层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使这一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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