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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关于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部署,整体优化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要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方式,稳步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对软弱涣散、工作滞后、情况复杂的社区党组织,要先整治再推进:到2020年9月底前,全街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全部完成。
二、严格资格条件
(一)“一肩挑”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心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选民登记资格。
4.具备胜任“一肩挑”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
5.非现任社区“两委” 成员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一般在54周岁以下;现任社区“两委”成员中,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一般在5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特别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名“一肩挑”人选,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一肩挑”人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或实属“村痞村霸”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
8.近三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情形的。
三、把握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加强宣传动员。各社区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党务(居务)公开等形式,宣传“一肩挑”政策规定,统一党员群众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街道负责对民政干事、驻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突出“一肩挑”工作的政策文件、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内容,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为开展“一肩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析研判
1.摸清基本情况。街道党工委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测评、个别谈话、解剖个案、查
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社区“两委”班子整体运行情况,现任
社区干部的工作状况。公信度:党员队伍、后备力量情况,
特别是“一肩挑”人选储备情况。社区人口、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使用等情况: 宗族、宗教黑恶势力情况。债
权债务、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等情况,逐社区建立工作台账。
2.掌握思想动态。要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街道党工委
书记要与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说心谈话,驻社区干
部要与社区“两委” 成员逐个谈心谈话,社区党组织班子要与全体党员、居民小组长谈心谈话,讲清“一肩挑”重大
意义、政策要求、目标任务、资格条件、工作纪律,广泛听取意愿和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
见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和群众对“一肩挑”工作的看法和反映。对现任班子任职情况的评价、对社区班子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排查风险隐患。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摸排整顿工作,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
响“一肩挑”工作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对因政策调整、宗
族宗教势力干扰、涉访涉诉遗留问题等可能引发的风险点,提前掌握研判,摸准吃透情况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重点社区情况,建立问题排查台账,采取“一社区一策”的方式,制定工作预案,抓好风险防控。
5.抓好矛盾化解。要集中整治前期调研摸排发现的问题。
对选情复杂、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历史遗留问题突出
的社区,建立街道主要领导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
队,把排查整顿工作抓深入做扎实,消除可能影响“一肩挑”
工作的隐患和矛盾,确保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一个成功
一个。
(三)确定人选
1.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党工委按照市里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一肩挑”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人选资格条件和推荐提名程序。
2.广泛推荐提名。采取党员群众推荐和街道党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肩挑”初步人选。
3.开展联审考察。街道党工委对“一肩挑”初步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新提名(不是社区“两委”成员的)人选要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征求纪委监委、宣传、政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信访、卫健、税务、农业农村及公民征信管理等0部门意见。
4.确定正式人选。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各社区“一肩挑”正式人选,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任命
因本届社区“两委”任期到2020年6月30日终止,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的“一肩挑”正式人选,由街道党工委任命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临时负责人,原来是社区主干、没有确定为“一肩挑”人选的可任命 为党组织副书记,待换届时再按程序进行选举。其他社区“两委” 成员原职务自然消失,以临时干部身份参与社区“两委”工作,保留原有政治和经济待遇不变,直至换届。
四、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驻
社区干部要严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1.加强思想引导。街道党工委要同退职、改任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
2.做好工作交接。街道党工委要在完成“一肩挑”相关程序5个工作日内,组织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不能因为人选调整影响正常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对在“一肩挑”人选推荐提名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一肩挑"工作实施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相关制度。主要建立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保证“一肩挑”工作稳步推进。
“一肩挑”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