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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雁峰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徐若凯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5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22464
中共雁峰区先锋街道领导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雁峰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公共服务管理和安全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武装、司法以及群团组织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公共管理。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推动辖区有序可持续发展。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能,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宣传、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四)平安法制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一)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区级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依法赋予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根据工作职责,设5个事业单位:(排序为副科级中心、股级中心、站、大队)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助残、民政、科技教育、统战、交通、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政务公开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通过网上查询、咨询、受理、传递等方式,推动网上便民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机构编制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明确。
(二)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负责国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三)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政策咨询和宣传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察、检查,城市建设、造林绿化、发现并移送违法线索,配合市区各专业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
先锋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4个(含先锋街道财政所3个)。领导职数为9个。
先锋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4个,其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1个、生态环境事务中心3个、文化综合服务中心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2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
本规定由中共雁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雁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