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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工作管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强化社区职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社区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使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先锋街道的稳步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丹
副组长:石爱国
成 员:谢莉华、彭海余、唐 逸
四、考核对象
先锋、爱民、光辉、沿江四个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
五、考核内容
对2018年度社区目标管理工作和社区两委成员“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考核。
部门考评:由街道各部门分别对社区各项工作根据全年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考评:结合社区全年工作实绩、群众满意率、个别谈话、业务知识抽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领导评议:街道领导结合社区日常工作,对社区的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群众评议:群众民主评议结果。
六、考核方法
(一)社区考核采取“基础分”和“加减分”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1.“基础分”考核
基础分100分,实行部门考评、考核小组考评、领导评议、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其中:部门考评占30%、考核小组考评占40%、领导评议占10%、群众评议占20%。
2.“加减分”考核
①2018年度被国家、省、市、区评为单项先进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2018年度内考核前,发文或有证书的才有效,同一项荣誉以最高奖项来加分,不重复加分)。
②2018年度被国家、省、市、区确定为新增的单项工作试点,并验收合格或作为示范点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③在街道中心工作(如: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综治民调、安全生产等)中表现突出,受到街道以上(含街道)各级通报表彰的加1-2分,此项加分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情况统一研究确定。
④因工作出现失误或者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被黄牌警告、被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按每次总分1分的标准进行扣分。
(二)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业务知识抽考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或者两委班子成员中有成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社区,不能为良好以上等次。
(四)社区党总支书记“双述双评”排名最后的社区和个人均不能评先评优。
(五)多次接受国家、省、市、区工作检查(含调研、视察)合格通过,得到领导肯定或表扬的,评先评优时重点推荐。
(六)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得5分;群众评价满意率90-95%,得4分;群众评价满意率85-90%以上,得3分;群众评价满意率85%以下,不得分。
七、考核程序
通过社区自评、领导和部门评价、现场考核、综合汇总、会议联审五个环节进行年度考核。
(一)社区自评。各社区根据考核细则,就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简要列明加分扣分事项,并提供加分项目相关表彰证明材料。
(二)领导和部门评价。各领导和责任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实事求是给予各社区考核评价得分。
(三)现场考核。考核小组采取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相关资料、抽考等方式对社区和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四)综合汇总。考核小组负责汇总各类得分表和考评意见,按换算比例计算各社区的综合得分,上报综合考评情况。
(五)会议联审。街道党工委会议根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综合考评情况,集体研究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每个社区的优秀工作者不超过20%,被评为优秀的社区可以增加1个优秀工作者名额。
(二)考核奖金。优秀社区(1个),奖励4000元;良好社区(1个),奖励3000元;个人先进600元。
(三)本办法由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若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附:1.社区自评分表
2.各部门考核项目表
3.2018年先锋街道社区“两委”班子民主测评表
4.2018年先锋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5.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6.社区绩效考核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打分统计表
7.社区绩效考核街道部门打分统计表
8.社区绩效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统计表
9.社区绩效考核社区综合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