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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先锋街道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雁峰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雁卫计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在我街道落实,使社区居民能充分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覆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构建和谐雁峰。

   二、总体目标

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对流动人口全面实施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

    (一)准备阶段(4月-5月)

    1、组织保障

    ①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负责人员:

    组 长:刘 恒

    副组长:何 琴

    成 员:刘武生、罗雪玲、阳少娟、高 辉、唐水莲、贾海滨

    ①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办公室,刘武生任办公室主任。

    ②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及工作规划。

    ③明确办公场地,完善办公设施。

    ④保障足够的创建经费。

    2、宣传倡导服务

    ①制作创新均等化服务和关爱流动人口的宣传册,在醒目位置悬挂均等化公共服务宣传。

    ②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聚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并进行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咨询,开展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政策和义诊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8月)

    1、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

    ①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对辖区内流入人口进行全方位清查,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及避孕药具,确保信息采集率95%以上,并及时更新(采集时必须采集电话号码)拍照留存资料。

    ②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网络化管理,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本地生殖保障项目服务。

    ③避孕节育服务均等化。a.为愿意接受技术服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知情选择服务。b.指导流动人口到雁峰区妇幼保障院免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指导流动人口到雁峰区妇幼保健院免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c.每年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至少1次以上生殖健康检查,指导其做好生殖保障。

    ④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a.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b.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咨询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保证服务率达到8%以上。c.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项目,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等项目中。

    ⑤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a.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指导。b.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对长期在本地居住、积极支持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模范家庭给予同等优待与奖励。c.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困难家庭住院分娩救助制度。

    2、卫生均等化服务。

    ①健康教育宣传。a.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单位和学校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讲座,举办义诊等活动,提高流动人口的政策知晓率和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b.对流动人口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和重点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
   ②居民健康档案。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流动人口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目前健康档案统一规范,更新及时。主要内容包括有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并及时更新。
   ③预防接种服务。a.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b.开展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c.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无投诉和接种事故发生,流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投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d.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无投诉和接种事故发生,流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④孕产妇健康管理。a.免费为流动人口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性查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获得免费学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至少5次孕期服务80%以上。b.为流动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和2次产后访视。

    ⑤儿童健康管理。a.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至少2次。b.制作宣传发放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措施。

    ⑥传染病防控。将流入人口纳入传染病防控服务管理。a.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b.建立流动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制度。c.为流动人口艾滋病提供“四免一关怀”服务。d.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

    ⑦其他公共服务。a.为流动人口开展提供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b.老年人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c.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四、组织验收阶段(9月)

    社区进行自查,确保每项服务都落到实处,每项服务都收到成效;收集整理活动台账资料、图片,装订成册;起草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活动总结报告;请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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