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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雁峰街道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街道机构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安排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罗竣中
职 责: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宣传报道、统战、督查考核、后勤管理等工作。
对 接:区委办(区委研究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中心)、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档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吴益辉
职 责: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社区(村)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区(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社区(村)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对 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基层办、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区考核办、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刘东权
职 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服务、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点产业项目的引进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经济和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的配合协调工作。
对 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工信局、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管委会、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刘旭
职 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对 接: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基层综合治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雁峰分局(含雁峰派出所)、区司法局(含雁峰司法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
二、关于事业单位调整及人员安排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负责人:待定
副主任:李慧敏、李 敏
成 员:何丽辉、李晨旎、唐志强、贺景兰、陈宇、陈辉、陈健、唐文强、蒋才能
(二)生态事务中心
主 任:杨茹柏
成 员:王庭昆、郑臻
(三)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肖治洲
成 员:杨伟奇
(四)便民服务中心
主 任:李珍怡
成 员:蒋雅柠、唐伟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 长:袁艺
成 员:刘欢、向清政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队 长:龙骏
成 员:周芷旭、李雨娟
三、纪工委、人大、武装部等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工青妇等按有关章程设置的群团组织
纪工委副书记:李敏(兼)
纪工委委员:刘欢(兼)
监委委员:蒋雅柠(兼)
人大联络员:李 敏(兼)
政协联络员:李雨娟(兼)
武装部副部长:张誉宝(兼)
人武专干:刘欢(兼)
机关工会主席:李雨娟(兼)
团工委书记:李珍怡(兼)
妇联主席:李雨娟(兼)
四、区直部门派驻机构
财政所所长:周承斌
财政所副所长:刘庆华
司法所所长:贺 璇
五、驻点点长
岳 东 村:李慧敏
雨花亭社区:周承斌
杏花村社区:唐志强
巷荫岭社区:肖治洲
雁南归社区:袁 艺
厉家冲社区:王庭昆
余德堂社区:何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