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雁峰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1 16:03:01
来源:雁峰街道

 各社区(村)党(总)支: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雁峰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中共雁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      年3  月30  

雁峰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调整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职责。

一、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对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彭湘波负总责。  

(二)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党工委书记彭湘波: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曾向前:对办事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财政所的廉洁从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副书记谭祖庆:对党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党工委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和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街道党政办公室和社区(村)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所属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办事处安监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刘斌:对雁峰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派出所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联工委主任陈常清:对街道人大联工委、重点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政协联工委主任王红:对街道政协联工委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政协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薛红霞:对办事处民政办与社保站和社区居(村)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站、室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陈勇:对街道综治办、武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站、所、室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欧明杰:对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文化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站、室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全伟民:对街道办事处环卫站、城管大队、党政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工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自己担负的工作。

(一)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的职责。      

按照责任制规定,党工委对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并组织实施。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街统筹安排,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并作为任命依据,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全年不少于两次分析研究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解决措施,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条例》,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6、认真带头执行党风廉政的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对全街各站、所、室的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党工委书记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党工委班子具体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者,必须亲自动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负总责的重任。在负总责方面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履行领导责任。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持召开高标准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签字背书;年内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各不少于1次。二是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组织并带头参加检查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当好廉政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四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三)党工委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党工委其他成员是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工委其他成员要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主动、积极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担当分管责任。年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工委汇报1次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每年参加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参加指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生活会。三是带头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向同级党工委、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1次。四是履行管教职责。每年对分管联系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不少于1次。

 

 

中共雁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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