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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岳屏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雁峰区岳屏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万国华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77-2号雁峰区岳屏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411709

中共雁峰区岳屏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雁峰区岳屏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区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本区域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病防控以及其他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根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职  责: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宣传报道、统战、督查考核、后勤管理等工作。

对  接:区委办(区委研究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中心)、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档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二)党建办公室

职  责: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以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对  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基层办、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区考核办、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  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服务、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点产业项目的引进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经济和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的配合协调工作。

对  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工信局、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管委会、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  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对  接: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基层综合治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雁峰分局(含岳屏派出所)、区司法局(含岳屏司法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

二、事业单位

(一)车江铜矿社区服务中心

职  责:其机构编制方案及职责根据区有关文件另行明确。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职  责:负责民政、助残、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公路、交通、基层治理、民族宗教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政务公开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通过网上查询、咨询、受理、传递等方式,推动网上便民服务。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对  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民宗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区数据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等相关部门。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移民、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防返贫、多种经营、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控。

对  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

(四)生态事务中心

职  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工作。

对  接: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重点办、区城建投及各项目指挥部等相关部门。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  责:负责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对  接: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  责: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县级专业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对  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三、纪工委、人大、武装部等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工青妇等按有关章程设置的群团组织

四、区直部门派驻机构

(一)岳屏司法所

(二)岳屏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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