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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岳屏镇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北有朝阳群众,南有衡阳群众”的号召,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由镇宣传、镇组织、镇综治办牵头,在全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岳屏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上下紧密联动的工作方式,以“共建共享”为宗旨,努力营造“文明创建我先行,平安创建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最美地级市贡献岳屏力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创建办合署办公,抽调人员,加强力量。

  长:

郑治林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许杨凡    镇党委副书记

万国华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

     镇党委委员、镇政协联工委主任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欧阳国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徐卿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素莹    副镇长

陈志强    镇工会主席

 员:

欧名书    副科级干部

刘利平    副科级干部

刘碧媛    副科级干部、城建站站长

李长青    镇纪委专职副书记、行政效能督查室副主任

     镇党政办主任

陈煜淇    镇财政所所长

肖得贵    镇劳保站站长

胡丽萍    镇妇联主席

董立美    镇卫计办主任团镇党委书记

     镇环保环卫站站长、畜牧水产站站长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镇组织干事

     镇组织干事、纪委副书记

     镇城管中队队长

     镇经办主任、安监站站长

李耀宗    镇食品安全办主任

周奎扬    镇综治办副主任

蔡大鹏    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谭华德    镇经管站站长、农财办主任

谢贤俊    镇农业综合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王元柱    镇交通站站长、水利站站长

周慧娟    镇文化站站长

殷长春    镇扶贫办主任

林珊娜    镇宣传干事

村、社区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担任各村、社区“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衡阳群众”内涵

衡阳主人翁,文明志愿者,平安守护人。

四、工作目标

贯彻“群众参与、群众共享、预防为主、化解问题”的方针,社会文明和谐、治安平稳有序工作目标,建立一支覆盖全、防范严密、管理有效的岳屏“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一年见成效,两年出成果,三年树品牌,五年成名牌。

五、职责任务

(一)参与文明劝导。发动全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举报,对身边的文明行为积极点赞、宣传、颂扬。

(二)参与治安巡防。积极参与配合辖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举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或提供线索,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贡献力量。

(三)调处化解矛盾。主动发现上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积极参与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协助做好舆情监控,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事端。

(四)帮扶重点人群。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教育帮扶工作,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报告和劝导。

(五)开展社会宣传。主动开展文明创建、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普法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参加安保活动。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参与重大活动安保及抢险救灾等活动,协助做好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物资运送等工作。

(七)其他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六、队伍组成

(一)招募一批(详见附件1《“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岳屏镇志愿者招募管理方案》)

采取社区(村)志愿服务站点现场招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进行自愿报名,并做好登记建档注册工作。加入“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相关规定,品行端正,行为良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 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 自愿申请加入;

4.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基本能力和身体条件;

5. 年龄十八周岁以上;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整合一批

把现有的“5060”人员文明劝导队、门店、坐落单位的各类志愿服务者治安积极分子、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员、城管信息员、环卫工人、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社区网格员、楼栋长以及“微心愿”“红袖章”巡逻队等志愿者队伍,作为“衡阳群众”志愿者骨干力量,成为参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生力军推进社会治理的信息员

七、管理机制(详见附件3《雁峰“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考核激励方案》)

(一)级组织体系。建立级管理体系:镇机关建立志愿服务分队;各社区(村)建立小队。以社区、村为基础,每个社区、村组织注册群众至少30人以上。利用“衡阳群众”APP整合志愿服务功能,招募一批责任心强的退休干部、老党员、社区大爷、大妈充实到“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

(二)注册登记机制。注册登记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级志愿者服务组织都要在“湖南省志愿者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对招募的“衡阳群众”志愿者,逐一建档,进行培训,下载“衡阳群众”APP,根据参加活动时长、质量等情况,实行积分制星级管理。

(三)教育培训机制(详见附件2《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方案》)。以“衡阳群众”志愿者如何服务社会为主题,层层抓好教育培训,努力形成“共同查找问题、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手把手教你如何成为‘衡阳群众’志愿者”等直观的方式,引导群众如何监督、劝导不文明行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各村、社区要抓好所属单位职工的培训,做到全面覆盖、全员皆知。最大限度发动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参与到“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中来。增强“衡阳群众”志愿者的工作责任感,提升“衡阳群众”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人身保障机制。为调动“衡阳群众”志愿者的积极性,对注册成功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实行积分制星级管理。各社区招募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并纳入财政预算。对所有“衡阳群众”志愿者按提供线索价值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给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购买志愿服务公益保险,使“衡阳群众”志愿者在精神上有“成就感”、物质上有“获得感”、安全上有“保障感”。对在文明劝导、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活动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因公殉职的“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和抚恤工作,并优先申报“劳动模范”“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最大限度地解除“衡阳群众”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开展“衡阳群众,有你最美”评比表彰活动

八、实施步骤

1. 发动部署阶段(2019年3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子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发动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地落实。

2. 上岗服务阶段(2019年4月)。“衡阳群众”志愿者实行统一上岗服务,全面做好文明劝导、治安巡防、矛盾调处、抢险救灾、重点管控、信息上报等志愿服务。

3. 常态发展阶段(2019年5月以后)。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表扬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激励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发现并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升级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合统筹,加大保障力度。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创建办、镇组织、镇宣传、镇综治办牵头协调,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专业指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办、宣传、镇组织、镇综治办委要加强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做好“衡阳群众”志愿者的招募注册、活动组织、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发展全镇“微心愿”“红袖章”巡逻队等群众品牌,参与“衡阳群众”志愿服务,为深化文明创建、平安创建贡献力量。

(三)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模式,延伸参与触角,为“衡阳群众”志愿者拓宽参与渠道,方便随时随地提供线索。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将“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作为文明创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要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五)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及各单位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有利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优秀“衡阳群众”志愿者、“最美‘衡阳群众’”先进事迹的宣传和品牌推广力度,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衡阳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文明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最美地级市贡献岳屏力量。

 

附件:1. 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志愿者招募管理方案

2. 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3. 雁峰 “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考核激励方案

 

附件1

 

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

志愿者招募管理方案

 

为广泛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北有朝阳群众,南有衡阳群众”的响亮品牌,现在开展“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

2. 热心公益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5. 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优先条件

1. 衡阳本地常住居民优先;

2. 党员优先;

3. 各行业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

4. 现有的“5060”人员文明劝导队、治安积极分子、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交通协管员、楼栋长等优先。

二、招募原则

公开  自愿  择优

三、招募组织

招募工作由创建办、“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岳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镇组织、镇宣传牵头,镇综治办、团镇委负总责,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招募、注册、登记、培训,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注册志愿者进行管理。

四、招募方式及管理

村、社区负责设立“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站,面向社会广泛招募。

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辖区坐落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都要统一在“衡阳群众”APP上注册成为“衡阳群众”志愿者按行业系统进行管理,由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登记、注册、培训、积分计算、星级考核等各项工作;临聘、退休等其他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推荐,择优录取。在职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参加文明劝导、义务巡逻等志愿服务时长每人每月不少于4小时。

对所有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按积分实行星级管理。根据星级不同,本人及其子女将享受相应的就医、就学、就业、旅游、出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每年可以免费享受政府购买的志愿服务公益保险(18岁以下及65岁以上人员按照保监会规章除外)。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可获得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以及医疗保险赔偿。

此外,各社区要招募一批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参与常态化文明劝导、义务巡逻等志愿服务。每年社区要根据积分对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进行排名,择优选取10人,按照星级,从社区分级享受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经费。经费每月300-700元不等,年底一次性发放。在职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但不享受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经费。

对星级“衡阳群众”志愿者,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衡阳群众、有你最美”典型评选活动,对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镇宣传、团镇委通过媒体平台和宣传资料广泛发布招募信息。

(二)招募选拔。各招募站组织“衡阳群众”志愿者填报相关资料,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后,村、社区先对招募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建立线下档案和管理台账,“衡阳群众”APP上线后,由村、社区统一在“衡阳群众”APP上进行登记注册(注册需要每位志愿者提供“湖南志愿者服务网”的志愿者编号,没有的可由村、社区统一在“湖南志愿者服务网”上先行进行注册),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原则上谁招募,谁培训,谁管理,谁考核。

(三)教育培训。对招募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基本常识、自我保护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四)上岗服务。村、社区按照要求组织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全面开展志愿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要求身着“衡阳群众”志愿者服装。统一“衡阳群众”志愿者服装为背后印有“衡阳群众”字样的红马甲。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工作。要建立工作机制,出台相关细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加入到“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中来。

(二)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为招募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保障。镇组织、镇宣传、镇综治办要做好统筹协调,要及时为各村、社区招募工作排忧解难。各社区招募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保险,将由雁峰区创建办统一购买。

(三)迅速落实。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每个村、社区至少组建一支志愿服务队,每支队伍不少于30名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的要求,迅速组建好“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确4月份所有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能够及时到岗到位,按照要求迅速投入志愿服务。

 


附件2

 

岳屏镇“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

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为配合“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在全广泛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培训,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培训主题

“衡阳群众”志愿者如何服务社会。

二、宣传教育培训时间

2019年3月份启动,常态化开展。

三、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一) 文艺宣传

组织社会文艺团体、文艺志愿者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平安衡阳创建,通过歌舞、曲艺、戏剧、朗诵、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形式,创作一批精品力作,生动演绎、广泛宣传“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

(二)新闻宣传

一是做好专题报道。深入挖掘“衡阳群众”创建工作中的活动新闻、经验做法、典型事例、特色举措、先进事迹等,及时向市、区各类媒体开设的“‘衡阳群众’在行动”专栏专题推送报道,全面准确反映工作成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为文明创建出谋划策,为维护治安积极作为,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把握正确导向。以红网雁峰分站、党政门户网和“衡阳群众APP”等为主体,适时刊发社评,掌握舆论导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参与各项活动。

三是聚焦正反典型。对正面的典型要大力弘扬,让身边的模范“衡阳群众”成为学习的榜样和标杆。突出反面曝光警示,对反面典型实名曝光,点人、点事、点现象。要总结前一阶段“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栏目的经验,由镇创建办、镇宣传、镇综治办牵头,整合新闻媒体力量,对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曝光,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全程跟进督促,促进问题整改。

(三)社会宣传

运用多种手段营造氛围。综合运用户外大型立柱广告、灯箱、电子屏、微博、微信、楼宇电视、宣传栏、标语牌、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统一拟写“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标语,让“衡阳群众”一词在广大市民中入脑入心。用好公益广告扶持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创意、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大型户外广告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教育培训

结合已经开展的“相约文明”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培训“衡阳群众”如何服务社会为主题,层层抓好发动和培训,努力形成“共同查找问题、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媒体资源开展线上培训。通过红网雁峰分站、党政门户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和转发“手把手教你如何成为‘衡阳群众’”等系列报道、微信、微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如何举报不文明行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做好“衡阳群众”APP线上宣传教育培训的推广工作。

二是分级分类进行现场培训。各村、社区要结合“相约文明”学习教育活动抓好辖区内的培训,做到全面覆盖、全员皆知。

三是着重抓好村(社区的培训。组织各村、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要利用道德讲堂、市民学校、业主委员会等阵地,采取课堂培训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滚动式培训,最大限度提高覆盖面。

四、总体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形成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创建办、宣传、镇组织、镇综治办“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岳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具体宣传教育培训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深化文明创建、平安创建贡献力量。

(三)落实保障措施。要对公益广告、文艺节目、媒体宣传、教育培训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文明创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体系。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跟踪督促指导,确保达到实效。

 

附:“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1. 北有“朝阳群众”,南有“衡阳群众”。

2. “衡阳群众”是衡阳主人翁、文明志愿者、平安守护人。

3. “深入基层不放松,立根原在群众中”。平安衡阳、文明衡阳的创建离不开“衡阳群众”。

4. 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为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最美地级市保驾护航。

5. 共建文明家园,同创美好未来。

6. 共创“衡阳群众”品牌,共享文明和谐家园。

7.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模范“衡阳群众”。

8. 争当“衡阳群众”,争做文明市民,争先守护平安。

9. “衡阳群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传承文明。

10.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永远坚持群众路线,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实群众工作。

11. 从我做起,守护平安,创建文明,争当模范“衡阳群众”。

12. 进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

13. 手牵手共创文明,心连心守护平安。

14. 关爱“衡阳群众”,支持“衡阳群众”。

15. 靠近我,温暖你,“衡阳群众”在身边。

16. “衡阳群众”为衡阳保平安,为人民谋幸福。

17. 维护雁城平安,需要“衡阳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18. 当好“衡阳群众”,提升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9.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

20. “衡阳群众”,有你最美!


附件3

 

雁峰“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

考核激励方案

 

为全面落实“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考核激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区上下密切联动的工作方式,以“共建共享,群防群治”为宗旨,激励全区人民积极参与“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创建我先行,平安创建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供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基本保障

为了让“衡阳群众”志愿者在精神上有“成就感”、物质上有“获得感”、安全上有“保障感”,区财政对招募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为调动“衡阳群众”志愿者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一批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志愿服务费用。二是实行星级管理。对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采取积分制星级管理办法。社区招募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按照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择优选取10人确定为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按照星级,给予相应的志愿服务经费。三是强化安全保障。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是在参与文明劝导、安保执勤、城市管理或其他公益活动期间发生意外的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

各镇街招募的专职“衡阳群众”志愿者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并纳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创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团区委,各镇街等)

(二)给予适当奖励

为充分调动广大“衡阳群众”志愿者参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参照朝阳经验,给与有贡献的“衡阳群众”志愿者适当奖励。一是适当物质奖励。区委政法委、公安雁峰分局要牵头制定《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要牵头制定《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和奖励办法》,奖励标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根据群众举报事项的性质和对文明创建、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影响程度等,经过核实认定的线索给予适当奖励,并由区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兑现奖励。特别重大事项,另行单项奖励。二是予以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优先考虑评选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中央、省、市优秀志愿者。每年全区开展“衡阳群众·有你最美”志愿服务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并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弘扬社会正气。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制度,要将“衡阳群众”志愿者星级评定与本人及其子女就医入学、就业创业、入党入团、职称评定等挂钩吸引一批政治觉悟高、正义感强的中青年群体加入“衡阳群众”志愿者队伍。三是实行以奖代补。对参与文明劝导、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平安创建等工作的“衡阳群众”志愿者,视其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单位:区创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公安局雁峰分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警雁峰大队、团区委,各镇街等)

(三)强化管理考核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把业务工作和“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问题整治、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核问责。一要突出问题整治。各个职能部门作为“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管理组织主体,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突出问题整治。要成立专门的督查考核班子,区创建办、区委宣传部负责文明创建方面,区委政法委、公安雁峰分局负责社会治安方面,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都要抽调精干力量,搭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台账,确保收到的问题线索都能及时处置,及时回复,赢得群众认同。二要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机制,扩大举报奖励制度正面引导效应;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举报奖励制度常态化运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及时受理、及时调查“衡阳群众”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和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动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五包”责任制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自觉参与“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每人每月服务时长不低于4小时,主动争当“衡阳群众”志愿者模范。三要严肃考核问责。区创建办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到文明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区委政法委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到平安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区文明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区创建办将定期对各级各单位“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抽查、一季一测评、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评比,并实行末位约谈制度,排名靠后的,第一次由分管区领导约谈,第二次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年检查调研不少于2次,各专业工作组分管区领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年检查调研不少于4次;对故意拖延、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失密泄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批评外,建议区纪委、区监察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区创建办、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公安雁峰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街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保障。“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雁峰区考核激励由区委区政府负总责,区创建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是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要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战略举措,纳入雁峰创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去。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要高质量、高标准的开展,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不留空白,不走形式。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务求实效”的原则,迅速成立本单位的“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详细方案,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格问责。“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纪委、区监察委等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赴各镇街、各单位检查指导“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度,适时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效果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对招募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实行动态管理,对积分不高、表现不佳的及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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