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屏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7-23 00:00:00
来源:岳屏镇

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年初责任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村、(管、社区)工作进行考评。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整改问题,严格奖惩兑现,促进党建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确保全镇各支部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考核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镇各村、管区、社区。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决定执行权属镇党委、政府。

四、考评方法步骤

1、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平时登记资料与集中检查考评相结合。

2、考评打分。检查组严格按考核细则记分与平时各部门的情况记录,由组织部门,实行100分制考核记分。

3、确定等次。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名次排队,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党支部。

4、审定程序。镇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评得分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五、奖励与处罚

各村、管区、社区所有考核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在追究村、管区、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责任的同时,镇驻点领导及驻点干部也负相应责任。驻点领导、干部应负责督促好驻点单位,认真落实好党建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对被评为不合格党支部,由镇党委、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六、考评时间段

  本《细则》考评时间段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计10分)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2分)

2、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党员意见。(2分)

3、班子有战斗力、凝聚力,发挥核心堡垒作用。(3分)

4、能为群众办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分)

评分办法:查阅会议记录,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否则评议记分)

(二)党建工作的建设与落实(计20分)

1、有党员活动室,制度健全上墙,认真落实各项制度。(2分)

2、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分)

3、有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和考勤表。(3分)

4、各种材料及时完成并上报。(3分)

5、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记录完善、规范。(5分)

6、党报党刊及时完成任务。(5分)

评分办法:看现场,看平时工作记录,看材料。(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没有的不记分,有制度未落实的不记分)

(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计20分)

1、班子及班子个人在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中要梳理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巩固活动成果。 (5分)

2、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一览表并公示。(4分)

3、要有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活动照片等,各项资料齐全,整理成册,设立意见箱。(4分)

4、开展民情走访,有民情台账,结对帮扶登记表。(4分)

5、开展便民服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创建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3分)

评分办法:符合要求的记满分,没有的不记,内容不充实的记1分,创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加3分。

(四)组织建设(计15分)

1、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有专账,及时公布。(3分)

2、严格入党程序和手续,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2分)

3、支部研究发展党员有记录。(2分)

4、培养考查材料。(表格材料齐全,填写规范,发展公示) (2分)

5、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按期研究其转正。(2分)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管理、转移和接收,并建立管理台账和党员花名册。(2分)

7、开展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活动,有会议记录。(2分)

评分办法: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评议记分,无发展任务不考核,记满分。做得好的加分,有明显差错酌情扣分,三年内无发展党员的单位,扣分。

(五)党建活动与载体建设(计20分)

1、党建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创新,党建台账内容丰富,及时更新,整齐规范。(2分)

2、开展文明创建活动。(2分) 

3、开展党建网格化管理,及时更新党建网信息。(5分)

4、远教工作制度上墙,设备能正常运转,三册每月及时更新,按要求积极开展远教工作。(5分)

5、推行农村“135”治理模式及社区“一体三化”治理模式,落实各项制度。(5分)

6、有关载体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完善,运用实施制度化。(1分)

评分办法:查资料、看日常工作进度。(按要求开展的好记满分,否则评议记分)

(六)党风廉政建设(计10分)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3分)

2、支部风气正,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3分)

3、设立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或意见箱。(2分)

4、落实村、社区运转经费,有经费明细汇总表及民生事务落实图片资料。(2分)

评分办法:看资料,座谈走访。(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的不记分)

以上考核办法解释实施属组织部门,决定执行权属镇党委、政府。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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