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年初责任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村、(管、社区)工作进行考评。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整改问题,严格奖惩兑现,促进党建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确保全镇各支部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考核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镇各村、管区、社区。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决定执行权属镇党委、政府。
四、考评方法步骤
1、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平时登记资料与集中检查考评相结合。
2、考评打分。检查组严格按考核细则记分与平时各部门的情况记录,由组织部门,实行100分制考核记分。
3、确定等次。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名次排队,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党支部。
4、审定程序。镇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评得分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五、奖励与处罚
各村、管区、社区所有考核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在追究村、管区、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责任的同时,镇驻点领导及驻点干部也负相应责任。驻点领导、干部应负责督促好驻点单位,认真落实好党建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对被评为不合格党支部,由镇党委、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六、考评时间段
本《细则》考评时间段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计10分)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2分)
2、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党员意见。(2分)
3、班子有战斗力、凝聚力,发挥核心堡垒作用。(3分)
4、能为群众办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分)
评分办法:查阅会议记录,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否则评议记分)
(二)党建工作的建设与落实(计20分)
1、有党员活动室,制度健全上墙,认真落实各项制度。(2分)
2、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分)
3、有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和考勤表。(3分)
4、各种材料及时完成并上报。(3分)
5、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记录完善、规范。(5分)
6、党报党刊及时完成任务。(5分)
评分办法:看现场,看平时工作记录,看材料。(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没有的不记分,有制度未落实的不记分)
(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计20分)
1、班子及班子个人在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中要梳理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巩固活动成果。 (5分)
2、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一览表并公示。(4分)
3、要有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活动照片等,各项资料齐全,整理成册,设立意见箱。(4分)
4、开展民情走访,有民情台账,结对帮扶登记表。(4分)
5、开展便民服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创建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3分)
评分办法:符合要求的记满分,没有的不记,内容不充实的记1分,创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加3分。
(四)组织建设(计15分)
1、党费按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有专账,及时公布。(3分)
2、严格入党程序和手续,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2分)
3、支部研究发展党员有记录。(2分)
4、培养考查材料。(表格材料齐全,填写规范,发展公示) (2分)
5、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按期研究其转正。(2分)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管理、转移和接收,并建立管理台账和党员花名册。(2分)
7、开展好农村党员春训、冬训活动,有会议记录。(2分)
评分办法: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评议记分,无发展任务不考核,记满分。做得好的加分,有明显差错酌情扣分,三年内无发展党员的单位,扣分。
(五)党建活动与载体建设(计20分)
1、党建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创新,党建台账内容丰富,及时更新,整齐规范。(2分)
2、开展文明创建活动。(2分)
3、开展党建网格化管理,及时更新党建网信息。(5分)
4、远教工作制度上墙,设备能正常运转,三册每月及时更新,按要求积极开展远教工作。(5分)
5、推行农村“135”治理模式及社区“一体三化”治理模式,落实各项制度。(5分)
6、有关载体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完善,运用实施制度化。(1分)
评分办法:查资料、看日常工作进度。(按要求开展的好记满分,否则评议记分)
(六)党风廉政建设(计10分)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3分)
2、支部风气正,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3分)
3、设立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或意见箱。(2分)
4、落实村、社区运转经费,有经费明细汇总表及民生事务落实图片资料。(2分)
评分办法:看资料,座谈走访。(符合细则要求的记满分,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的不记分)
以上考核办法解释实施属组织部门,决定执行权属镇党委、政府。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