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屏镇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3-10 00:00:00
来源:办公室

 

   为了保证全镇干部职工正常就餐,培育干部职工就餐节约意识,确保就餐环境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机关食堂服务对象为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含站所干部职工、执法队队员、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工作关系需接待的客人。

    二、机关食堂由分管领导、后勤专职采购员(刘利平)、后勤专职出纳员(刘美英)、厨师(厉彦兰)按照职责共同管理。

    三、机关食堂物资采购实行一式二份单据即时签字制;米、油等物品及大批量物资采购按由后勤专职采购员按需负责采购,所有采购物资按月结算,并公示。分管领导牵头,按月盘底。采购物资单据由厨师、财政所所长、分管领导、镇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严格实行干部职工就餐签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表和管理工作。外来人员确需就餐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按每餐10/人的标准收费后方可就餐。

    五、接待制度

    1、严禁私客公请,所有来客一律在食堂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

2、严格实行来客报批登记制度。由每次负责接待的分管领导按实到人数提出后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开出开餐单并通知后勤专职采购和厨师凭通知单安排伙食,就餐后由陪客领导签字。

3、接待标准。按照村干部、一般客人接待按每桌150元的标准接待,其他客人接待按180-220元的标准接待;特殊客人接待按主要领导通知安排为准。  

4、食堂实物、公物由厨师负责保管,一律不准外借,如发现外借,按50/次的标准对食堂厨师进行扣款。食堂聘请临时工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开餐2桌之内不得聘请临时人员,3桌至6桌请1-2人,聘请人员按每人每天80的标准支付工资。

    5、食堂要保证按时用餐,午餐时间为1200。干部因公不能按时就餐,须提前告知食堂,便于安排。

    6、严禁铺张浪费。每位就餐人员要树立节约意识,按实际需要就餐。

    7、食堂厨师要热情,服务周到,保证烹调技术和质量,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工作要求》搞好卫生。

    8、食堂厨师待遇:主厨工资2400/月。

六、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菜品多变,一周内的每天饭菜菜谱必须不一样。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七、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材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八、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持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15     年3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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