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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发﹝2020﹞34号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岳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岳屏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部门:
《岳屏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岳屏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机关效能管理,严肃抓好机关干部作风,严明机关各项纪律,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认真、高效履行职责,切实打造一支热爱岳屏、作风硬朗、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镇党委政府成立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党政办具体负责相关考核工作。
二、相关制度
(一)工作制度。(本项由纪委负责考核,实行周统计,月考核)
1.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除下村、开会、出差、外出学习外,一律在办公室办公,外出办理业务工作需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在大厅“机关干部外出去向登记表”上登记备案,清晰表明去向与大致时间段。
2.机关干部按时上、下班,夏季作息时间(5.1-9.30)为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1-4.30)为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每天上午8:00前,下午下班时间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镇纪委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1次(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抽查)。对抽查情况每周一在晨会上由纪委进行通报,每月汇总统计,落实处罚,并将统计结果报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备案。
3.机关干部须接受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认真搞好自己的业务,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被区以上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二)请销假制度(本项由纪委负责考核,实行周统计,月考核)
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含2天)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镇长、书记批准,请假手续应及时交党政办存档。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能超过3天。因病需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凭医院证明进行申请。请假情况由党政办在每周一晨会上进行通报。
(三)会议制度(本项由党政办负责考核,实行周统计,月考核)
1.晨会要求。每周一、五早上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周一听取机关干部本周工作安排、村驻点组长汇报包村工作情况、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周五听取机关干部本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办公室严格考勤,做好会议记录。(因工作原因需要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在点名前,向会议报告,否则,未按时参加人员,按迟到处理)。
2.请假要求。机关干部按要求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交流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会议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主持人同意方可请假,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3.纪律要求。机关干部要带头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为振动,不可随意走动,严禁会议期间吸烟,凡违反会场纪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并在晨会上由办公室进行实名通报。
(四)突发、应急事件人员调派制度(本项由党政办负责考核,实行当日统计,月考核)
1.凡遇到突发、应急事件,如拆违、维稳、环境治理、森林防火、防汛等,机关干部不分男女,必须服从大局,听从调遣,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参加,对调派不从、有令不行、无故不参加或未请假提前离岗,按旷工处理。
2.全体机关干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当办公室有临时性工作安排时,因本人关机或联系不上未能参加的,按旷工处理。
(五)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本项由党政办负责考核,实行当日统计,按月考核)
机关干部须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各部门对各自办公场地要经常开展卫生清理,每周五下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发现下班后不关灯、电器等现象的,党政办在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六)学习制度。(本项由宣传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坚持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3点在三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七)停车制度。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机关干部车辆统一停放至亿豪名苑停车场内,需外出公干车辆可临时停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如长时间停留,不听工作人员安排者,由党政办在每周晨会通报批评。
(八)就餐制度。机关食堂午餐就餐时间为12:00,同时,为落实光盘行动,实行报餐制度。机关干部提前一天在一楼政务大厅报餐登记本上登记,进行报餐,食堂根据人数进行采购。晚上加班用餐需提前微信进行报餐,就餐完毕后在食堂用餐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三、结果运用
1、凡是违反工作、学习、会议等纪律被通报2次的,由分管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党政办、镇纪委派人参加并做好记录;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纪律被通报2次的,由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党政办、镇纪委派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2、凡是约谈2次以上(含2次)或被纪律监察部门抽查通报违纪的,本年度考核降档一个等级。
3、凡降档后扔违反纪律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4、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由党政办、城建站负责,如劳务派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通报2次的,一律予以辞退。
本办法由镇党委、政府解释,未尽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4日起实施。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