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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





岳政发﹝20217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已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


大额开支事前报告审核制度

1、单笔开支1万元以上的,须事前报告镇驻点领导并审核。

2、单笔开支2万元至5万元的,须事前报告镇主管农财工作领导并审核。

3、单笔开支5万元以上的,须事前报告镇长并审核。

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各单位原则上不收取大额现金,因特殊情况收取现金,必须3个工作日内存入银行专户。

2、严格执行备用金限额制度,最高额度为2万元。每个单位取现,必须将上一次取现支付单据拿来报账,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本次取现,否则"镇农财办"将不予办理取现业务。

3、现金支出发票须及时报账,逾期三个月的发票不予报销。

三、实行大额开支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

1、货物项目采购3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40万元以上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邀请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标投标制度。

3、所有工程竣工后都要组织各方开展造价结算和竣工验收工作,须有工程造价结算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开具规范税务发票方可支付工程款。

四、开具规范税务发票

1、500元以上的购物支出必须开具规范的税务发票并附上购物清单。

2、超过3000元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具规范的税务发票。

五、规范发放村(社区)干部奖金补助

规范发放奖金补助。发放村(社区)干部奖金补助须有相关文件依据予以支持,否则不予发放;严禁巧立名目乱发补助。

六、重点工程资金管理

1、重点工程资金统一拨付至基本账户,不单独开设专户,实行一项目一科目核算,不允许村级资金与项目资金混合使用,不允许项目和项目之间资金混合使用。

2、重点工程资金审批程序参照村级资金审批制度。

3、发放农户青苗、设施等补偿款需附发放结算清单并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大吃大喝。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本区内餐饮企业就餐,严禁跨区消费,报账需附消费清单,说明开支理由,并有3人以上签字,且严格控制在40元/人/餐之内。

5、按照雁政办函﹝2014﹞60号文件要求,实行考勤考核发放村干部重点工程加班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00元。

6、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审计、公开等常规制度纳入镇"农财办"村账镇代管范围。

七、其他人员工资管理

各单位要稳妥发展、培养后备干部。村支两委须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后备干部工资待遇及工资变动情况,并形成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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