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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屏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方案






岳屏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

深刻汲取"4月29日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和"4.4自然灾害"教训,进一步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据雁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雁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为落实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安全检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全镇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92栋房屋和各村(社区)除自建房以外的所有既有房屋(含各村、社区辖区内座落企业、厂房、村、组公房、祠堂、宗教场所等房屋)开展检测、整治和销号工作,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洪增林   党委书记

   :万国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徐卿飞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汤菁丽   党委副书记挂职

陈  焕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高志平   车江铜矿社区服务中心书记

欧明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李长青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慧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英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智辉   党委委员

林珊娜   副镇长

胡文婷   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成   员: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及村(社区)两委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由陈凯同志担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人定岗进行"回头看"再排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信息综合督促检查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徐卿飞

副 组 长:高志平、欧明杰

成    员: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长:高志平

副 组 长:陈  凯

成    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排查工作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并指导各村(社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设计及D级危房拆除工作。

(三)资料收集组

  长:高志平

副 组 长:陈  凯

成    员:村(社区)联点点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92栋房屋和非自建房按一户一档存档,并做好C、D级房屋整治销号的资料收集工作。

(四)工作督导组

   长:李长青

长:邹小华

成    员:镇纪委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较慢多次落后机关干部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五)宣传报道组

  长:徐  慧

   副 组 长:刘晓晴

成    员:各村(社区)联点点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发布宣传引导及舆情监测工作

二、排查、鉴定、整治范围

全镇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92栋房屋和各村(社区)除自建房以外的所有既有房屋(含各村、社区辖区内座落企业、厂房、村、组公房、祠堂、宗教场所等房屋)。

三、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排查鉴定,2023年10月30日前)村(社区)邀请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对辖区内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开展非自建房的既有房屋(含各村、社区辖区内座落企业、厂房、村、组公房、祠堂、宗教场所等房屋)排查工作,填写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出具正式房屋鉴定报告。

第二阶段(加固设计,2023年11月15日前)对所有鉴定为C级危房的房屋出具维修加固设计方案。

第三阶段(整治销号,2023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鉴定为C、D级的危房进行整治销号,其中C级危房完成维修加固,D级危房完成拆除或封存工作(对已鉴定为C级的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根据修缮加固设计方案立即开展维修加固施工,对D级危房进行拆除,两项工作同步进行)。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职责

1、向镇政府提交《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责任状(附件2)》,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负总体责任。

2、村两委及组干部具体负责,实行任务包干到人,及时与区联点县级领导汇报(分包名单见附件3)。

3、组织再排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以及直管公房、公租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负责邀请第三方公司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及C级危房加固设计工作。

5、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建立一户一档,督促房屋鉴定为C级的户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图施工并填写《雁峰区(风险)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工作记录表》(附件4)。

6、牵头开展辖区内D级危房的拆除或封存作,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花名册附后(附件5)。

(二)镇联点党政领导及驻点机关干部职责

1、由镇联点党政领导负责总协调,负责与区联点县级领导主动做好衔接、报告驻点单位自建房排查工作相关情况、总流程以及对接区四性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局、区住建局)处置相应整治销号工作。

2、机关干部由镇联点党政领导调度,实行任务包干到人,具体安排各村对自建房及非自建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与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公司进行全程跟进,并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的三库数据(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

3、全程参与C、D级房屋修缮加固设计、施工、拆除监督、矛盾协调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责

1、配合第三方公司开展安全鉴定、C级危房维修加固设计,做好技术保障、指导与审核工作

2、负责户主自建房改变建筑用途、空间布局、外立面改变、地质灾害风险等行为进行管理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报告,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

3、参与D级危房的拆除或封存工作。

4、做好一户一档台账资料归档及上传下达工作。

(四)财政所职责

1、负责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及奖励。

2、指导各村(社区)依法依规完成相关财务手续。

(五)重点办职责

1、负责牵头对各村(社区)D级房屋进行摸底、丈量、测算、造册,并拟定拆除奖励协议,报各村(社区)联点点长、党政领导签字审核并签署意见

2、指导村(社区)对支持整治销号的户主进行奖励。

五、具体措施

(一)抓好分类整治

经"回头看"再排查及房屋鉴定结果,根据结果进行分类整治:

普通安全隐患自建房,需采取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风险安全隐患自建房,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加固。若房主不配合不愿加固,各村(社区)应及时向户主发出《危房限期搬离通知书》(附件6),依据相关程序采取强制封闭措施;对鉴定为C级的房屋,户主实际未居住且不愿意进行维修加固施工的,由户主负责设置封闭围挡。

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对周边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则上一律拆除;对周边未造成安全隐患的且户主不愿拆除的,由户主(产权人)向村(社区)提出保存申请并签订《隐患房屋安全承诺书》(附件7),经村委会审定后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审查后,户主主动做好处置措施,按照要求自费封存;逾期未封存,经劝说无效的,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将发出《危房拆除通知书》(附件8),由镇重点办作出财产公证,进行财产保全,依法依规按相关程序进行强行拆除,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进人"。

(二)保障工作经费

1、房屋检测经费

户主自建房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费用由区级财政、镇级财政各分摊50%。镇政府按6.98元/平方(含工作经费)拨付给各村(社区)房屋安全检测费,C级危房的加固设计费用按区级财政50%、镇级财政30%、户主20%分摊(房屋维修加固设计费待房屋安全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C级房屋数量再定);C级危房的加固费用原则上由户主承担,区财政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费用予以适当奖补。D级危房的拆除费用由镇政府据实保障。

2、奖励及措施

(1)拆除奖励。户主积极配合且有拆除意愿的,由户主向村委会、镇政府逐级报告。镇重点办摸底造册并报联点党政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镇政府可按房屋结构类型对户主进行奖励,如D级砖(混)木房屋拆除最高按260元/㎡奖励;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土木房屋在时限内主动拆除并消除隐患的,按150元/㎡奖励;对D级简易棚房、闲置无使用价值的房屋一律强制拆除,不予奖励,由村社区负责集中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奖励资金由镇政府以奖代补形式拨付给村(社区),由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户主积极配合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按照设计加固公司出具的方案进行修缮加固施工并通过验收的,由镇政府对户主给予设计费20%的奖励,修缮加固费用由户主自理。  

(2)工作完成奖励。根据本次房屋检测工作量,各村(社区)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整治销号工作,镇政府拨付给各村(社区)相应奖励。房屋在60栋以下奖励5万元,60栋以上100栋以下奖励7万元,100栋以上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以2023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按期完成房屋检测、督促修缮加固、完成整治销号的予以拨付,未按期完成的每推迟10天扣奖励资金的10%,相应递减。    

(3)措施。对鉴定为C、D级的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户主有原址重建意愿的,由户主向村、镇逐级报告,经区职能部门和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以原址重建,由镇政府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鉴定为C、D级的房屋,户主即不拆除,也未按要求开展修缮加固施工的,由户主出资按照要求建设安全隔离墙,逾期未整改的,由镇政府报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对该户不予任何奖励。

4、压实各方责任

各村(社区)要按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原则要求,压实排查整治工作中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村(社区)的属地责任、镇联点干部的督导责任,按照镇联点领导包村(,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包户的方式人员安排详见附件3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各联点领导带领联点干部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完成。每人负责16-19户上户宣传政策、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户

5、严格督查问责

牵头到各村(社区)督查督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适时通报对失职失责的人员严肃问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岳屏镇人民政府所有。



                                 中共岳屏镇委员会

                                 岳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表

2.《岳屏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责任状》

3.《岳屏镇892栋隐患房屋分包名单》

4.《岳屏镇(风险)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工作记录表》

5.《岳屏镇已鉴定为D级危房需拆除花名册》

6.《危房限期搬离通知书》

7.《隐患房屋安全承诺书》

8.《危房拆除通知书》

9.《岳屏镇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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