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衡阳市雁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规定,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分情况通报
根据阅卷机构寄来的查分复函,此次阅卷采取无纸化阅卷,所有要求查分的考生成绩与公布的一致,没有任何修改,特此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入围。(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资格审查地点:雁峰区政府东201办公室(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途经公交车109路、168路、163路、117路、447路等)。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陆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填写本公告附件2《雁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聘用资格审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雁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五、递补
资格审查递补:根据《简章》规定,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审查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递补对象由雁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网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1.2023年11月20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为递补资格审查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递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734-8799093
监督电话:0734-8512342
附件1:雁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社区
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