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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货运输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2021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0个一律”严管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交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我区年产量5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双超”行为积极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34-8858385

附件:货运源头企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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