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和移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
水利和移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移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移民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河道、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四)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汛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雨情水情搜集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高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桥、涵、闸、站等水利工程和排灌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水库、湖泊的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和河堤、山塘的安全监督;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开发以及水利综合经营进行行业管理。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检查。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同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九)实施农村饮用水工作职能,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协调乡镇村做好农民饮用水项目建设工作。
(十)负责本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对水资源动态监测,并依法公布监测结果。
(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划定并公告本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资源费等各种费用的收缴工作以及全区水利、移民建设资金的计划及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移民的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移民科技教育培训以及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负责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
(十三)牵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和移民局3个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2018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收入218.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8.1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2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5万元,项目支出57.1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6.3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调整了项目经费、工资标准。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 6.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61.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4.15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 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8 万元,公务用车 8 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7.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公务用车 8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因去年公务用车改革公车上交没有做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今年预计将会配备公务用车,故增加了公务用车支出预算。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