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7-05 11:08:59
来源:雁峰区政府

雁峰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人社局机关: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不含涉军人员)安置政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根据区政府党组安排,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干部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使用、运营和审定支付待遇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中止和基金转移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管理社会保险记录、档案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全区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

4、负责全区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

5、做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参与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

6、按照规定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审批的数额支付死亡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7、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工作,依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制度。

9、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基金的征缴及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对城乡居民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确认、录入、基金管理,为参保居民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2、负责对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的待遇审核及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管理和信息查询。

13、负责对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进行复核、确认;负责对注销人员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复核、确认,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14、负责对参保人员转移手续的审核办理。

15、负责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结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16、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7、负责对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广。

18、在市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就业服务中心:

1、贯彻国家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落实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

2、承担区域间的劳务交流、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

3、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4、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

5、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和创业培训工作;

6、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下设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5个二级机构,其中,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截至2019年12月,全局共有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21人。

其中2020年预算,下属5个二级机构统一在一级局进行预算编报。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全年单位预算收入5856.7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751.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全年单位支出预算585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55万元,项目支出5390.2万元

2020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 5307.11万元,主要是二级机构基本户资金预算合并到局本级基本户。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5307.11万元,主要是二级机构基本户资金预算合并到局本级基本户。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575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5390.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7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3.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二级机构并入人社局统一编制预算,导致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

3万元为预计采购的相关电脑与桌椅,由于部门部分电脑和电脑配件以及相关桌椅,预计采购4台电脑及其相关配件和2台桌椅。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较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是为单位预留发生因公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保留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85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55万元,项目支出5390.2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预算公开表_(1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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