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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卫健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三)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四)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会计年报,管理卫生系统计划、财务、物价和基建、大型设备配置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系统职改工作,负责区直属卫生系统的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宣教及人事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九)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西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行业监管。
(十四)组织拟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地区人口出生和自然增长的预测及计划生育数据统计,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七)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八)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街道管理辖区内的中央、省、市及部队驻衡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九)编制区财政拨付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监督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使用。
(二十)负责卫生、计生相关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管理、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监督育龄群众法定免费项目的落实。
(二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局机关设有9个股室,1个二级机构,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4人(含统发人员22人,非统发1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1人。卫健局下属3个公立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卫生院、疾控中心及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共有编制人数365人,实际含长期聘用的在职人员为262人,退休人员132人。
雁峰区卫健局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有9个股室,1个二级机构,截至2019年12月局机关在职24人(含长期临聘1人),退休20人。
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我单位本级及下属所有二级预算单位:雁峰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雁峰区人民医院、雁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衡阳市口腔医院、雁峰区疾控中心、雁峰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雁峰区社区卫生院(雁峰区雁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峰区先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峰区白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峰区黄茶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峰区黄茶岭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峰区天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岳屛镇卫生院),以上单位由我局汇总公开。
三、部门收支概算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9672.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979.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其他收入1646.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支出预算96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963.97万元,项目支出3707.5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100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增加以及人员增加。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100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预算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450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7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884.9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6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950.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9.7万元,主要原因是卫健系统人员异动引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292万元(空调2台共计1万元,台式电脑6台共计3万元,打印机2台共计1万元,医疗设备20台共计28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医院修建食堂及扩建住院部),服务类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病媒生物防治)。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较没有增加。本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控制支出,实行三公经费0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保留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办公用房 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4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41万元,项目支出1415.44 万元。
2020年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项8个,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药物制度共1528.41万元;重大公卫128.94万元(含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免疫规划、精神病防治、饮用水监测、降消及窝沟封闭);重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200万元(资金要分配到下属公立医院);病媒生物防治经费(灭四害)100 万元;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含特扶、奖扶、手术并发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保健及奖励、计生慰问经费、孕前检测, 产前检测,手术经费)986.5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