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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体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

(五)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旅体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七)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负责监测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八)配合上级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九)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二)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三)拟订全区文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文化与文物股、旅游股、体育股。所属单位三个:全民健身中心、文化馆、图书馆。至2019年12月共有职工15人,在职14人,退休1人。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我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204.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4.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支出预算20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1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本单位属机构改革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20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62.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万元。本单位属机构改革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故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主要是采购全民健身器械,维护更新全区健身器械,采购金额约6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0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增加1.5万元。原因是因为本单位属机构改革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87平米;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1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预算公开表_(128)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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