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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移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江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机埠、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安排、检查和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一)办公室
(二)水利综合管理股
(三)移民管理股
(四)河长制工作股
截至2019年12月在职15人(含1名非统发),退休13人(含1名非统发)。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我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347.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7.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支出预算34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4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减少13.6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缩减。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13.6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28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1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2.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其他被服附件)的预算金额8万元;工程类采购(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的预算金额138万元 ;服务类采购的预算金额29万元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5万元;其他水利管理服务6万元;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10万元;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3万元;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5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7.8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增加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1.3万元)。
原因是防汛巡视以及河长制巡河将公务用车预算调增1.3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保留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每年汛期4-9月有一台公务用车供使用);办公用房221.1平方米(办公用房非单位资产只有使用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4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