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承担审查各部门代区政府起草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3、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负责清理、编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本区出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
5、研究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相关文件和答复意见。
6、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承担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8、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区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9、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政府法制业务交流,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10、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法制办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法制办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96.7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6.32万元,减少36.32%,主要是因为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万元,占46.74%;项目支出36.14万元,占53.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9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37万元,减少33.51%,主要是因为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11万元,减少47.28%,主要是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9万元,占38.03%;公共安全支出36.14万元,占5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万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0.95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2.06万元,占3.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0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年初预算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6.96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主要是办公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启动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在认真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并及时上报,因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与司法局合并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62.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职能转变,机构合并。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万元,会议费0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