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雁峰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组织起草我区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社区治理体系和村(居)委会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拟订区本级行政区划规划、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
(六)拟订全区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会同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工作。
(八)贯彻执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组织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发行福利彩票。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雁峰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股8个内设股室。下设区社区事务中心、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区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区社会福利院、区慈善会办公室(区募捐委员会办公室)6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雁峰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雁峰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635.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7.34万元,减少1.45%,主要是因为救助动态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464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1.48万元,占86.56%;其他收入624.21万元,占13.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51万元,占12.33%;项目支出4554.39万元,占87.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27.77万元,减少8.38%,主要是因为上级专款减少,救助动态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9.35万元,增长7.9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及补助标准提高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6.59万元,占90.57%;卫生健康(类)支出33.59万元,占0.68%;住房保障(类)支出12.8万元,占0.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69万元,占0.63%;其他(类)支出381.22万元,占7.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9.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0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8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4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7.18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4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4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97.56万元,支出决算为9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84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39.11万元,支出决算为3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39.4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82.61万元,支出决算为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2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54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
年初预算为381.22万元,支出决算为38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公用经费4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0.02万元;支出38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1.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6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在全系统提升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绩效报告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未开展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