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汇报和反映本区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本区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工作;牵头协调统战系统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合署办公日常工作;在本区统一战线成员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联系本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通报市委和区委精神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3、支持、帮助本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本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本区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海外留学人员和华裔中的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做好重点人士、重点社团的接待服务工作。
6、指导本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本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本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
7、指导本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调查研究本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本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8、指导本区基层单位的统战工作。
9、联系、指导本区统战性群众团体(区工商联、区侨联等)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10、协调合署办公的有关工作,督办部长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统战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年中、年终工作总结,起草文件等日常工作。
11、负责文书档案、文件收发、传递信息、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和其它内部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雁峰区委统战部共有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区台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统战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65.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14万元,减少3.5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经费减少的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7万元,占74.62%;项目支出35.3万元,占35.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9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2.83%,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2018年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0.8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7万元,占8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3.16万元,占2.34%;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占3.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事务(款)台湾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下年。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 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下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2%,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 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启动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在认真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并及时上报,圆满完成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绩效报告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降低7.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致公党雁峰工委培训。人员20人;民宗局培训,人员35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9年雁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绩效自评报告_838652019年雁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