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根据区委和上级政法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领导、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制定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推动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领导、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领导、组织、协调“610”办公室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八)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
(九)指导基层政法工作。
(十)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根据上级综治办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提出建议。
(十二)掌握各乡、镇、街道、坐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委汇报。
(十三)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十四)推动全区安全小区创建工作。
(十五)办理区委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雁峰区政法委是副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室、执法监督室、宣传室、政治安全室,截至2020年12月在职20人,退休11人。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我单位本级。
三、2021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46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4.28万元,上级专项拨款34万元,其他收入30.8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4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8万元,项目支出185.62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较上年预算减少108.78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108.7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4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5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82万元。主要是复印纸、笔、卫生用纸制品、清洁用具等办公用品采购和空调机、台式计算机、小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列支。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保留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办公用房0平方米。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0个。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