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公安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差异原因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四)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留居、旅行的有关事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雁峰区公安分局是市财政拨款单位,内设有七个派出所,八个大队,截至2020年12月在职人员287人,退休人员131人。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我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收入支出预算较上年无变化,且每年均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此部分开支均由市局拨款列支,因此纳入雁峰区预算编制的此部分为0。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详见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雁峰区公安分局此项是由市财政局统一列支,故经费支出不在区财政部门计算。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雁峰区公安分局此项是由市财政局统一列支,故此部分经费支出不在区财政部门计算。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每年收到区政府10万拨款均无“三公”经费方面的列支。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保留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办公用房16388平方米。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雁峰区公安分局此项是由市财政局统一列支,因此纳入雁峰区的预算编制中无此部分内容。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政府性基金表
表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