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9-27 16:45:49
来源:雁峰区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辖区内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对全区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的许可、检查以及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全区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依授权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七)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依授权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股。

3、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股。

4、信用监督管理股。

5、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执法稽查股)。

6、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7、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8、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0、计量标准认证股。

11、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12、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13、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1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15、安全生产协调督查股(应急办)。

16、科技和财务股。

17、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股。

18、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1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92万元,减少14.94%,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入减少,收支规模变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95万元,占88.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2.52万元,占11.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万元,占78.18%;项目支出325.5万元,占2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6.88万元,减少17.12%,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收支规模缩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51万元,减少14.57%,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14万元,占77.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71万元,占14.45%;卫生健康(类)支出41.23万元,占3.08%;住房保障(类)支出53.24万元,占3.97%;其他支出(类)支出15万元,占1.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4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3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行政运行科目包含退休人员绩效,支出时退休人员绩效在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反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支出为上年结余支出,本年无该科目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支出为上级专项支出,本年区级无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9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本年工作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9%,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实际支出时,调整了部分经费至食品安全监管科目开支,以及本年该科目经费拨款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年初无预算,后续因工作需要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19.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无年初预算,支出时退休人员绩效在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05万元,支出决算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有变动,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预算数略有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无年初预算,后在该科目支出了独生子女费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14万元,支出决算3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有变动,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预算数略有差异。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有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预算数略有差异。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无年初预算,实际工作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4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接待,发生了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接待,发生了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1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1.4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4万元,占98.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4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4万元,主要是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82万元,降低27.58%。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9万元,用于参加食品、特种设备、网络监管等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学习、网络交易监管、党建学习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0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食品工作”“ 药械工作” “知识产权专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积极落实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企业发展创新动能得到增强。三是切实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民生安全保障日益稳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工作等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食品工作等14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05.96万元,完成预算的68.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二是项目目标基本实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二是支出过程监督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应针对资金绩效设定可量化的具体指标和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等效益,便于后期工作开展时清晰界定资金适用范围;二是加强支出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对资金支出应设定针对性的考核标准,让资金支出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对照年初制定目标,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我单位2021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保证了本单位各项职能任务的正常运行,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完成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评报告_57036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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