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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托管作为一个服务群体特殊、人员密集的新兴行业,全市都一直没有一个系统完整的管理办法。近年来我们多次收到人大、政协要求加强托管机构规范的提案和建议,对托管机构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区政府工作要求决策部署和区长现场调研指示,编制了雁峰区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71号)精神,参照衡阳县、耒阳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雁峰区目前中小学人数为36390人,26所中小学校无学生食堂、宿舍),确保校外托管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我局组织编制了《雁峰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为了使细则更完善,我局召开5次局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拟定出草稿后广泛征集全区托管机构意见,对托管机构有监管权的住建、教育等13个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函。收到12条修改意见后与各部门沟通,开展3次专题讨论,9月27日完成初稿,报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审查后于10月22日定稿,11月5日报区司法局审查。12月11日司法局给出合法审查意见通过。2025年1月1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过严格发文审批,6月25日正式颁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分七章28条,第一章总则三条,说明了办法制定依据、校外托管机构定义、经营限制内容;第二章第四至第六条对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原则、各部门职责做了明确;第三章七至第十条校外托管机构设立登记要求;第四章第十一至第十四条明确了校外托管机构场所标准和服务要求;第五章第十五至第二十二条明确了从业人员和日常安全管理要求;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为违反本办法依法查处内容,第七章第二十八条为本办法实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