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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0000/2014-03239 | 统一登记号 | YFDR—2014—00002 | 文号 | 雁政通[2014] 5号 |
公布时间 | 2014-09-30 | 来源 | 雁峰区人民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2019-09-25 |
YFDR—2014—00002 雁政通[2014] 5号
雁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
通 告
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接种麻疹类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 ;脊髓灰质炎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传染病,俗称“小儿麻痹症”,该病的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但可以通过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有效预防。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麻疹防控工作和 维持、巩固无脊灰状态,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 2014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处便函〔2014〕63号)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衡阳市2014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卫发〔2014〕110号)的要求,现就我区本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目标人群:全区所有 8月龄~4岁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根据既往接种史,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补种1剂次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只接种1剂次的,补种1剂麻腮风疫苗;0剂次儿童,分别补种1剂麻风疫苗和1剂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接种时间:2014年10月15日~25日。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
目标人群:全区所有2~47月龄儿童(2010年1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满2月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剂次接种间隔一个月。如儿童有免疫缺陷症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等OPV接种禁忌证,建议用IPV替代;如强化免疫期间儿童处于脊髓灰质炎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期间,且已经知情自愿选择IPV免疫,则继续用IPV进行基础免疫,并计入强化免疫。 接种时间:第一轮:2014年10月15日—25日;第二轮:2014年11月15日—25日。
三、接种地点:托幼机构儿童在所在托幼机构接种,未入托儿童到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接种。
特此通告。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14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