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区政府文件
索引号 | 00000000/2020-74795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雁政发〔2020〕1号 | |
公布时间 | 2021-02-26 | 来源 | 雁峰区政府办 | 信息有效期 |
雁政发〔2020〕1号
雁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雁峰区2020年春节雁峰寺民间
祈福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雁峰区2020年春节雁峰寺民间祈福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雁峰区2020年春节雁峰寺民间祈福活动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2020年1月24日、25日(农历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是我国传统的农历新年。按照往年统计数据预计,从1月24日22:00至1月25日18:00期间,将有五万香客(游客)聚集雁峰寺烧香祈福。雁峰寺面积狭小,安全设施有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这次香客朝拜祈福活动安全、有序,特制订如下安全保卫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春节雁峰寺民间祈福活动安保工作,在衡阳市公安局、市治安支队、督察支队、交警支队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由雁峰区委、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全力配合。坚持"外围控车、园内分块、庙内分流、广泛宣传、应急可靠、安全有序"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雁峰寺平安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2020年雁峰区春节雁峰寺民间祈福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周玉军任政委,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燕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卫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健,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分局局长陈俊华(常务)、区政府副区长刘浪涛、洪流、许和平、谭海荣、卢雅琴任副组长,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益龙、区政法委委员李建湘、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翰飞、区政府办副主任陈伦清、雁峰街道党工委书记曾向前、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智、区民政局局长黄昕,区卫健局局长陈志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彭亮,公安雁峰分局副局长曹湘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钟国辉、廻雁峰管理处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公安雁峰分局,公安雁峰分局副局长曹湘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安保工作的协调和情况综合。
(二)设立安保活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在雁峰寺地藏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卫华任指挥长,区政府副区长陈俊华任副指挥长(现场总指挥),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雁峰分局、区交警大队、雁峰街道等单位和部门安排1名班子成员任成员。主要负责现场具体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三)成立安保现场应急处突分队:处突分队设在雁峰公园管理处办公室,由公安雁峰分局巡逻大队20人、区卫健局医护人员5人(配备救护担架4副)、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10人共35人组成,由公安雁峰分局副局长曹湘南统一指挥调度。
三、安全保卫重点部位
1.公园北门广场及北门出入口处
2.公园北门上下山通道
3.观音殿、寿佛殿、地藏殿等3个殿
4.香炉处和鞭炮燃放桶处
四、三个阶段的时间、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安保准备阶段:(2020年1月24日22:00前)
1.人员分配。本阶段人员由各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和任务需要,在各自的子方案中自行安排。
2.工作职责
(1)区委政法委职责:①督促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区里《安保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全区各单位和部门按方案落实人员、落实岗位、落实责任。②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2)区政府办职责:①草拟《安保工作方案》呈领导审定;②印制下发全区《安保工作方案》、制作下发工作人员工作牌、执勤袖章、工作帽等;③1月17日前,收集、汇总各单位和部门的子方案并转交全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改完善;④1月20日前负责牵头公安、政法委等单位和部门检查督办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⑤牵头组织、准备1月20日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现场察看活动安排;⑥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3)雁峰街道职责:①配合各职能部门对雁峰寺周边的治安环境进行排查整治,并及时收集、发现和汇报排查整治情况。②1月24日20:00前,牵头组织一支由雁峰街道(8人)、公安派出所(5人)、区交警大队(2人)、区城管执法局(2人)、区卫健局(2人)、区民政局(1人)等部门组成的20人的处突队伍在雁峰派出所待命。③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4)区城管执法局职责:①1月23日前完成雁峰公园附近贩卖烟花爆竹的门店和占道经营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工作;集中清理雁峰广场前马路、雁峰广场、雁城路、龙船巷等人流大的道路、通道上的贩卖香火摊贩和占道经营行为。②1月24日18:00开始,再次清理雁峰广场前马路、雁峰广场、雁城路、龙船巷等人流大的道路、通道上的贩卖香火摊贩和占道经营行为。③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区民政局职责:①1月24日16:00前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分流、说服、遣散工作。②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6)区应急管理局职责:①全面排查雁峰公园内的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公园管理处、寺庙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1月20日前完成雁峰公园及周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②负责指导、督促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1月22日前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③1月22日前组织公园管理处和雁峰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协助公园管理处、雁峰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④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7)区卫健局职责:①协调市中心医院组建一支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安排1台救护车,3个医疗床位,做好医疗应急救援准备。②准备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和安排好必要的医务人员。③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8)公安雁峰分局职责:①1月22日前协助公园管理处、雁峰寺完成摄像头、安检门等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②1月24日20:00前用水马封堵好北面的下山通道;③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雁峰街道等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遣散工作和摊担规范管理工作。④协助交警大队做好交通管制工作。⑤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9)区交警大队职责:①1月24日20:00前,完成对雁城路的沿江路口至蒸阳南路口、中山南路的金果路口至雁峰广场这两个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②指挥机动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区域,安排工作人员的车辆在外围指定的区域停放③负责维护蒸阳南路、雁城路、沿江南路、中山南路、金果路、仙姬巷等路段的交通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确保道路畅通。④完成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二)安保重点阶段:(1月24日22:00-1月25日2:00)
1.区纪委监委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4人,其中:指挥部1人,督查3人。工作职责:①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政府督查室人员督查各参战单位和部门人员到岗履职情况。②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2.区委宣传部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6人,其中:指挥部1人,巡查3人,宣传报道2人。工作职责:①负责监控现场和网络舆情,发现舆情立即向安保办公室报告,重大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②对执勤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推介,倡导正能量,树立好导向。③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状况,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系,掌握情况,收集素材,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群众疑虑。④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3.区委政法委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22人,其中:指挥部1人,巡查9人,矛盾协调10人,督查2人。工作职责:①负责区直各部门到岗在岗及执勤作风纪律督查;②牵头协调区直各部门解决现场矛盾纠纷和冲突,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③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4.区政府办人员安排和工作职责:人员安排35人,其中:指挥部10人,巡查10人,协助交通秩序维护5人,协助矛盾调解6人,督查4人。工作职责:①负责区直各部门到岗在岗及执勤作风纪律督查;②协助区直各部门解决现场矛盾纠纷和冲突,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③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5.公安雁峰分局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520人,其中:指挥部2人,安保现场应急处突分队20人,雁峰街道处突分队5人。警力分布详见"2020年春节雁峰寺祈福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子方案"。工作职责:①查缴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及其它违禁物品;②引导游客注意安全,督促游客按规定线路通行,告诫大家不得打闹、追逐;③配合交警落实交通管制措施和办法;④建立完善、畅通的全区现场指挥系统确保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能够及时、通畅的传达到每名执勤人员。⑤准备足够数量的水马、安检口哨、防爆头盔等安防设备设施。⑥及时处置现场发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扩大;⑦遇有重大情况或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提供权威资讯,消除不稳定因素,打消群众疑虑;⑧维护现场执勤环境,负责入园人员限时、限人放行,维护祈福活动的正常秩序,防止踩踏事故发生;⑨负责盘查嫌疑车辆、人员,严厉打击盗窃、扒窃、"两抢"等犯罪行为;⑩接受群众求助,处置紧急警情。⑪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6.雁峰街道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20人,其中:指挥部1人,雁峰街道处突分队8人,雁峰广场内2人,雁峰寺牌坊处及周边4人,公园北大门入口处2人,北门上、下山通道处各1人,香炉处1人。工作职责:①牵头协调、配合、支持各职责部门在现场开展的各项工作。②组织准备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③劝导游客注意安全,督促游客按规定线路通行,不得打闹、追逐。④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和命令。
7.区城管执法局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208人,其中:指挥部1人,雁峰街道应急处突分队2人,人员分布详见"雁峰区城管局2020年春节雁峰寺祈福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工作职责:①动态管控雁峰公园附近贩卖烟花爆竹的门店和摊担,确保先期整治后不反弹。②劝导游客注意安全,督促游客按规范线路通行,不得打闹、追逐;③做好保洁工作;④完成区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和命令。
8.区卫健局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10人,其中:指挥部1人,安保现场应急处突分队5人(配备救护担架4副),雁峰街道应急处突分队2人,中心医院门口2人。工作职责:①做好现场伤、病人员的医疗应急救援工作;②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9.区民政局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10人,其中:指挥部1人,雁峰街道应急处突分队1人,龙船巷1人,雁峰广场东侧道路1人,公园北大门入口处1人,雁峰广场西侧道路1人,雁峰广场内1人,雁城路湘江南路口至蒸阳南路口1人,中山南路金果路口至雁峰路口1人,雁峰寺牌坊处及周边1人。工作职责:①密切关注、掌控流浪乞讨人员的动向,在前期劝导、遣散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劝导、遣散工作。②在重要路口、重点部位、重点路段派人盯守,严防已经遣散的流浪乞讨人员再次进入管制区域。③劝导游客注意安全,督促游客按规定线路行走,不得嘻笑、打闹、追逐。④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10.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34人,其中:工作人员安排4人,指挥部1人,北门上下山通道处1人,北大门入口处1人,牌坊处1人;消防救援队员30人,指挥部1人,安保现场应急处突分队10人,神龙百度门口13人,雁峰寺牌坊入口处6人。工作职责:①牵头相关部门在入园处查缴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携带物的安检工作。②在神龙百度门口准备一台消防救援车辆,做好充分的应急救援准备。③准备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随时待命。④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11.区交警大队人员安排和工作职责:人员安排62人,其中:指挥部1人,雁峰街道应急处突分队2人,湘江南路玻璃厂处4人,桥头花园6人,衡阳饭店处6人,金果路与湘江南路口6人,中山南路中国银行处4人,中山南路神龙百度处10人,雁城路与蒸阳南路交叉路口8人,大庆路口10人,外围机动和巡逻5人。工作职责:①按照区里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大队的《子方案》,对雁城路的沿江路口至蒸阳南路口、中山南路的金果路口至雁峰广场这两个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驶入,指导车辆在外围指定的区域停放。②负责维护蒸阳南路、雁城路、沿江南路、中山南路、金果路、仙姫巷等路段的交通秩序,有序疏导,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确保道路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③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12.雁峰寺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人员安排32人,其中:指挥部1人,观音庙门口6人,寿佛殿门口6人,地藏殿内2人,香炉旁4人,鞭炮燃放桶旁4人,寺内巡逻9人。工作职责:①劝导游客注意安全,督促游客按规定线路行走,不得嘻打闹、追逐;②及时发布寺庙信息,妥善引导分流游客;③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或命令。
(三)安保攻坚阶段:2019年1月25日6:00-14:00
1月25日凌晨6:00至12:00是香客(游客)祈福活动的高峰时期,根据天气预报,届时有小到中雨,请各参战单位和部门按照"人员不减少、责任不减弱、措施不放松、"的原则和区《安保工作方案》及单位和部门子方案,做到"人员落实、岗位落实、责任落实"三落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祈福活动秩序有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为本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要站在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祈福活动安全、有序。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安保工作子方案在1月17日17:30前上报区政府南302室。联系电话:8779203,13574781731。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听从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按要求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1月24日19:00前全部安保力量要准时到岗到位。各执法单位安保人员必须着制服、戴帽,无制服的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好工作证、执勤袖章和工作帽;督察人员佩戴督察证。执勤车辆按安保领导小组的安排,统一停放在中南路小学内,私人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交通管制区域内。执勤期间禁止吸烟、嚼槟榔,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形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信通畅,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汇报。
(三)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做好与市公安局、市治安支队、督察支队、交警支队的联动协管。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配合,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沟通情报信息。凡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全区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单位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联动处置,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消极应付。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发 |